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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禁止密錄但2情況例外 衛福部:偷拍防止糾紛純屬鬼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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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上報快訊
衛福部指出,未來醫療機構禁止任何形式、儀器設備的拍攝錄影行為,僅教學等目的可例外。(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連鎖醫美集團「愛爾麗」爆出偷拍事件後,多家醫美診所也被查出裝設針孔等設備,部分出示病患同意書強調絕非偷拍,而是為了避免醫療糾紛所做的防範措施,衛福部痛斥「鬼扯」,並強調偷拍零容忍,未來醫療機構禁止任何形式、儀器設備的拍攝錄影行為,僅教學等目的可例外。

醫療機構禁止使用密錄設備

衛福部今天與各縣市衛生局、醫界、醫療機構等單位,開會討論醫療場所隱私規範,達成4點共識。醫事司司長劉越萍指出,與會者一致認為偷拍零容忍,為了醫糾用密錄器都是鬼扯!」未來醫療機構禁止使用任何密錄設備,包括偽裝成偵煙設備、隱藏式攝影機都算違法,偷拍要負刑事責任,交由司法偵辦。

醫療公共空間可架設固定式錄影設備

會中也允許醫療機構在公共空間可以架設固定式錄影設備。劉越萍表示,這是為了公共安全考量,攝影設備必須是正常監視鏡頭,不需要個別取得病人同意,但要在明顯地方予以公告。

低度隱私空間經同意後可錄影

劉越萍提到,醫療診療場域低度隱私空間,經同意後可錄影,包括一般診間看診(不會看到私密處),或諮商會議室討論時可以錄影,但一定要事前告知,並取得書面同意。

高度隱私空間嚴格禁止錄影

最後,會中一致同意醫療診療場域高度隱私空間嚴格禁止錄影。包括手術室、內診等,原則上禁止錄影,但有例外情形,如果是教學目的、可以拍攝局部畫面,且告知病人並取得書面同意。

劉越萍表示,後續衛福部規劃在3個月內針對現行「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進行指引更新,將載明個資法、刑法等法源依據等,也會提供衛福部公版的書面同意書範本內容。(責任編輯:殷偵維)

(熱門點閱:光澤診所涉偷拍遭搜索 負責人出境未歸、宣布提撥8000萬信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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