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 一審判17年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6日)下午一審宣判,判處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另外,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年6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0年、前柯文哲競總財務長李文宗則被判處4年6月、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2年、緩刑3年、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6年6月。亦可上訴。
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等4大案,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嫌起訴,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26日一審宣判,並要求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等4名被告到庭聽判。(編輯:鍾錦隆/許嘉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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