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公布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批示兩點內容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18)日表示,行政院於去年8月將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未依法於去年底前完成審議,延宕至今年8月14日三讀通過,昨日將咨文送出,總統賴清德已在今日公布,並於公布案批示兩項說明。
為維護公務員權益,保障機關依法行政,賴總統於公布案批示兩點,其一、憲法保障服公職之工作權,人事費用係法定經費,立法院不宜刪減或凍結。二、中央政府總預算公布前,各機關依預算法第54條規定執行之相關經費,屬合法支出,允為妥適之處理。郭雅慧指出,總統府秘書長已將總統批示內容函致五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