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提供3種毒品!2友嗨嗑整夜1女暴斃 桃園男認罪判刑5月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錢姓男子2024年11月間在桃園市住處內,無償提供含有K他命、喵喵等三種毒品的毒咖啡包與香菸,給2名友人施用,翌日上午,其中一名黃姓女子被發現突然暴斃,檢警相驗後查出黃女體內含有多種三級毒品;桃園地院審結依違反藥事法之轉讓偽藥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錢姓男子明知K他命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第三級毒品,且為衛福部公告為第三級管制藥品,未經許可不得轉讓,竟於2024年8月17日晚上10時許在桃園市住處,無償轉讓摻有第三級毒品即K他命、去甲基愷他命之香菸、以及含有第三級毒品「喵喵」等成分之毒品咖啡包予張姓男子、黃姓女子等友人施用施用。
未料,張男於翌日上午9時許,在錢男住處發現黃女已死亡,經報警處理後,桃檢檢察官率法醫研究解剖鑑定發現,黃女體內含有K他命、去甲基K他命、俗稱「喵喵」之4-甲基甲基卡西酮(Mephedrone)等毒物成分,檢方複訊錢男後依違反藥事法案件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被告錢男所為,係觸犯藥事法之轉讓偽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轉讓混合二種以上第三級毒品等罪嫌。被告同一行為,同時構成2罪嫌;被告錢男辯稱,:「我跟小蜜蜂買多少K他命香菸與毒品咖啡包,就是跟他們收多少錢,我只是幫忙買,他們再還我錢,我不會多收,沒有營利意圖,死者黃女匯款2,000元是買遊戲幣」等語;法官查出,發現被告手機內之通訊軟體聊天紀錄最早一筆為2024年10、11月間,已不復見被告所稱有與毒品小蜜蜂交易毒品之對話紀錄,無法證明錢男有販賣第三級毒品的事實。
法官認為,被告行為應適用藥事法之轉讓偽藥罪論處,被告於偵查及院方準備程序中坦承犯行不諱,審酌被告錢男明知毒品對個人身心健康及社會秩序危害至鉅,仍無視國家制定法律杜絕毒品犯罪禁令,恣意無償轉讓偽藥即第三級毒品,提供他人施用毒品之來源,致使施用毒品者沈迷於毒癮無法自拔,直接戕害國民身心健康;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審結依犯藥事法之轉讓偽藥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本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