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衛生人員法」立法公聽會 學者籲界定業務範圍、林月琴認評估需求再推
〔記者羅國嘉/台北報導〕口腔衛生可能是健康亮紅燈的警訊。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9日)舉行「口腔衛生人員法」立法公聽會,學者對此抱持尊重,但呼籲應界定業務範圍,不應影響既有醫事人員工作權益,且牙科輔助人力處於灰色地帶,口衛系人才因無國考制度流失國外十分可惜。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則認為,此制度應待整體條件成熟、評估實際需求後再推動。衛福部常務次長莊人祥回應,目前交由國衛院針對國外經驗及國內現況做比較,針對立法方向持續討論。
莊人祥說明,隨著預防醫學及健康促進理念發展,加拿大、日本、韓國及英國等已建立口腔衛生人員相關制度。其人員定位著重於口腔健康促進、衛生教育、預防性照顧等,並提供臨床服務相關支援。惟各國就其法令業務範圍是否涉及醫療補助行為、職業自主程度等,仍依其醫師人員管理及專業分工架構,採取不同制度設計。
針對我國立法進程,莊人祥指出,2017年擬具「口腔衛生人員法草案」,行政院並於該年11月30日函送大院審查,該草案續因立委任期屆滿不續審,為符合牙醫臨床現場實務的運作需求,因此衛福部委託國家衛生研究院辦理相關研究計畫,收集國內外制度發展經驗,研析口腔衛生相關人才培育、從業現況、及醫療實務需求等情形,作為未來政策評估參考。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理事李英芬表示,在超高齡社會中,口腔健康促進跟長期照顧需求,如果有需要培養專業人力的部分進行規劃跟立法,抱持尊重的態度。不過考量口腔衛生人員畢竟是新設立醫事人員,未來會不會因立法後,與既有醫事人員權限是否受影響。
李英芬說,因此需要界定口腔衛生人員跟其他醫事人員的業務範圍,新制度不應影響現行醫療機構依法配置的護理人力,及既有醫事人員工作權益,呼籲立法前應建立跨專業溝通機制,保障既有人員執業權益。另外,草案中醫療輔助行為尚未具體明確,未來如何分工,呼籲主管機關應多做討論。
樹人醫專口腔衛生學科助理教授林宜靜表示,為什麼需要口腔衛生人員法,第一是牙科輔助人力其實是一個灰色地帶,未來立法要怎樣去訂定與護理師各自的工作職責,需要明文列出;第二,台灣多間學校設有口腔衛生學科系,卻未有考試等制度讓這群人去履行職責,導致許多人才至承認台灣學歷且能參加國考的國家執業,相當可惜。
林宜靜也說,高齡者長輩的口腔照顧這件事情,到底誰來做?還有誰要給予專業的指引?這也是政府需要去仔細思考的。口腔衛生師制度並非要取代牙科助理或牙醫師,而是希望建立明確的專業分工。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指出,口腔健康與失智、衰弱等議題高度相關,希望未來從社區到機構都有穩定的人力投入,日本經驗可作為參考,但不應違背現行各醫事人員法定業務範圍;若人力不足,應優先思考如何培育具專業訓練的人力,而非以其他方式取代。至於是否推動口腔衛生師制度,她表示不予否定,但應待台灣整體條件成熟,並由政府先評估實際需求後再推動。
莊人祥回應,目前交由國衛院針對國外經驗及國內現況做比較,未來也希望針對工作項目及場域,再好好溝通,並往有共識的方向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