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戶政辦完離婚也沒用!證人少做1動作 反悔夫獲判離婚無效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4小時前 • 發布於 4小時前

南投一對夫妻到戶政事務所辦妥離婚,男方事後反悔,但女方不願復合重辦結婚登記,男方打官司主張離婚無效,指2名證人是被拜託簽名。法官認為,證人須了解雙方確有離婚真意,但證人沒問另一方,離婚應屬無效,判決婚姻關係存在。

判決書指出,這對夫妻結婚8年多且育有兩子女,因故兩人協議離婚,並在去年9月帶著已有2名證人簽名的離婚證書,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妥離婚登記;不料,男方事後反悔不想離婚了,向女方提出復合卻遭拒,為此打官司主張離婚無效。

男方為恢復兩人婚姻關係,特別找律師諮詢後,決定透過民事訴訟,請法官確認兩人婚姻關係存在;他主張,他拜託2名友人在離婚證書上簽名,但2人其實不知道離婚詳情,也沒問過他的妻子,因此與民法第1050條規定的離婚要件不符。

女方則表示,兩人商討離婚來回溝通將近9個月,共同做出離婚決定,並談妥由她準備離婚協議書,男方找離婚證人簽名,離婚協議書是男方確認內容後簽名,2名證人也是看過協議書,應該充分了解兩造離婚真意,簽完名才會交給男方。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離婚法定書面雖未要求證人簽名須在現場,但必須親見或親聞當事雙方確有離婚真意,而2名證人具結不知離婚詳情,也沒問過另一方,違反離婚證人要件,依民法第73條規定應屬無效,判決婚姻關係繼續有效存在。

點我成為聯合新聞網好友,即時新聞LINE給你

南投司法大廈。(本報資料照片)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孫安佐羈押42天回家了! 交保第一句喊:我從未傷害過任何人

鏡週刊
02

女網紅裝嫩詐財/51歲女網紅扮台日混血嫩妹 假懷孕狠削科技男

鏡週刊
03

彰化豆花伯坐路邊躺椅沒收攤...久喚不醒 竟全身冰冷已明顯死亡

台視
04

獨/35歲男菜市場盯上身障者「搶200元」 遭正義婦攔截包圍 惱羞撕鈔下場曝

TVBS
05

北市前隊長涉貪重判10年半 爽約「5酒店妹」一對一陪侍、收燕窩護航業者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