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修法!駕照吊銷逾3年「重考需上駕訓班」 新制6月30日上路
交通部推動「駕照管理三策略」加嚴汽機車筆試、強化違規行為回訓矯正、加嚴吊銷駕照者重考辦法。今天預告修法,其中,過去吊銷駕照3年以上者若要重考駕照不用參加駕訓班,但今年6月30日起,若未完成駕訓班訓練就違規上路,視同無照駕駛,機車最高罰3.6萬元、汽車最高罰6萬元。
為撕掉「行人地獄」標籤,交通部推動「駕照管理三策略」,包含考照制度、回訓制度及高齡換照,為配合駕照管理制度精進措施、強化違規駕駛人矯正教育機制,以及加嚴吊銷駕照3年以上者重考辦法,交通部今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限制重新申請考驗辦法」、「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等3項法規。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專門委員趙晉緯表示,交通部今天預告上述3項法規,主要是配合駕照管理三策略中回訓制度強化違規行為回訓矯正,加嚴吊銷重考禁考3年以上者重考強制完成駕駛訓練,本項修法預計今年6月30日修正施行。
針對加嚴吊銷駕照3年以上者重考辦法,趙晉緯表示,根據統計,吊銷駕照禁考3年以上者,每年機車、汽車各有約5000人。
趙晉緯說明,駕駛因酒駕或違規肇事致人死亡,遭吊銷駕照3年以上,過去處分期滿後可直接重考駕照;但配合駕照管理新制,從今年6月30日起,吊銷駕照3年以上者,若要重新考照,須先駕訓班上課學習最新交通知識,才能考照,確保學習到最新交通法令、新知。
趙晉緯指出,由於上駕訓班有術科需實際操作,但被吊銷駕者者如同新手一樣沒有駕照,因此上路學習時需領取學習駕駛照,待完成駕訓班課程才能領有正式的駕照;未依規定完成駕訓班課程者則獲取不到駕照,若違規上路視同無照駕駛,依照道交處罰條例第21條,機車可處1.8至3.6萬元罰鍰、汽車可處3.6至6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