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護師招募不足「可放寬護病比要求」 護理界批:掩蓋人力危機
護病比入法為賴清德總統競選政見,近期民眾黨、國民黨均提「醫療法」修正案,逕付黨團協商,衛福部長石崇良日前則表態,盼保留彈性空間,是否提行政院版需從長計議。不過,立委蘇清泉等人所提「醫療法」版本,增列護理人員招募困難,需縮減病床提供服務,可另訂護病比配置標準,採最低人力標準「人床比」,護理界批評,此設計形同方便醫療院所降低護理人力配置的後門。
「人床比」規範醫院每開設一定床數,需配置相應護理人力,「護病比」則是實際收治病人數量,與護理人力比率,前者被詬病是「最低人力標準」,無法反應護理人員實際工作量。護師工會批評,立委提案「醫療法」修法版本,雖納入護病比,但以「人力招募困難」為由,允許「合法降標」,以人床比取代護病比,「無異於將制度失能後果,全數轉嫁給堅守崗位護理人員。」
護理師公會全聯會發布聲明,護理人力核心不在招募困難,而在留任失靈,人力短缺不是因為找不到人,而是長期存在薪資結構不合理、工時與工作負荷失衡、職場不友善、專業支持不足等結構性問題,導致護理人員大量流失,若未能正視前述根本原因,而是用法條「彈性處理」,不僅無助解決問題,反而可能合理化制度失能,呼籲「別用彈性條款,掩蓋護理人力危機。」
護理師公會全聯會強調,護理人力配置標準,關乎病人安全、醫療品質與護理專業尊嚴,應被視為不可隨意調整的最低安全底線,而非在人力不足時即可暫時放寬的行政選項,在人力招募潰南時,回歸人床比作為認定基準,恐弱化急性病床照護安全底線,加重留任護理人員工作負荷,將制度風險轉嫁至第一線醫護人員,與立法保障醫療品質與病人權益初衷背道而馳。
護師工會指出,工會反對任何以「人力招募困難」為由,弱化護理人力配置標準之修法,反對缺乏明確罰則與執行機制之「形式入法」,要求真正落實具強制力、可稽核、可裁罰之三班護病比制度,政府應正視護理人力流失的根本原因,從勞動條件、薪資結構與工作環境著手,而非以修法替制度失靈開脫,「護理不是可被無限壓縮的成本,病人安全更不應成為制度妥協的代價。」
護理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麗琴指出,護理職場現況是薪資結構長期不合理,班表失衡、過勞成為常態,職場不友善、護理專業不被尊重,若不處理這些根本問題,只在法律中開後門,讓醫院在人力不足時,可以縮減病床提供服務,遇大量傷患時,可依人床比比率配置護理人員,「不僅修法立場偏頗,說穿了是替經營管理失能解套的爛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