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衣掛樓梯間礙眼 女子用手戳鄰居一下結果傷害罪被訴
陳姓女子不滿對門鄰居經常將雨衣掛在樓梯扶手,就連天晴也在掛,有一天受不了找鄰居理論雙方起爭執,過程中陳女用手不斷指著鄰居,可能距離太近手指戳到對方的臉,鄰居因此驗傷提告,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陳女涉犯傷害罪依法起訴。
據了解,住在台北市某大樓的林姓男子,習慣將穿過的雨衣放在樓梯扶手處,甚至還將雨衣綁在扶手處,且一放就不會收,住在林男對門的鄰居黃男與其妻子陳女對此相當不滿。
去年7月間,黃男夫婦見到林男的雨衣一直沒有收回家前往理論,雙方因此爆發衝突,過程中黃男脫口說出「畜牲」、「垃圾」還伴隨著三字經,陳女則不斷用手指著林男,可能2人靠得太近,陳女的手指還戳到林男的臉。林男因此去醫院驗傷並對陳女提起傷害罪告訴,另外黃男提起妨害名譽罪告訴。
檢察官調閱了該處的監視畫面進行勘驗,發現當時陳女的手疑似有碰到林男,再加上林男在第一時間就去驗傷,因此認為陳女涉及傷害罪,依法起訴。
至於黃男被控妨害名譽部分,檢察官則認為,因為雙方為了雨衣的事起爭執,黃男當時因而脫口說出粗鄙的言語,為情緒性的發言,並非以妨害名譽為唯一目的,因此認為其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