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公務員赴中修法恐遭杯葛 梁文傑:補國安漏洞該推還是要推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今(26日)上午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將進一步規範公務員及民意代表赴中行為。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指出,修法重點包括將立法委員赴陸納入許可制,並將十職等以下公務員赴陸由原本的「同意」明確改為「許可制」。他強調,儘管修法在立院可能面臨非常大的障礙,補國安漏洞該推還是要推。
針對此次修法將十職等以下公務員赴中由「同意」改為更明確的「許可制」,以及納管立法委員赴中申報。梁文傑強調,這並非增加新規定,而是落實「兩岸條例」中原有機制以保護公務員。他指出,過去許多公務員誤以為例假日赴中不需長官核准,但現在環境已變,即便假日也須機關首長「許可」。
梁文傑進一步說明,中方對我方人員的盤查已非個案。他證實,自2023年統計至今,陸委會手上有案可稽的案例就有17人。這些公務員或軍警人員在入境中國時,曾被帶到一旁留置1、2天,被盤問在台灣的單位主管、業務內容及同事姓名等敏感資訊。他坦言,「無法掌握的或者是被嚇到不敢說的,不知道還有幾件」,因此政府必須強化管制提醒風險,保護公務人員。
此外,草案也新增要求立委、縣市議員等民選公職人員,返台後若有會晤中共黨政軍人士,負有誠實申報及揭露的義務。梁文傑表示,這類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賦予誠實義務,若未來被檢舉或揭露申報不實,則將啟動相關追查。他也形容,每個民代都要面對選舉,若沒有誠實揭露、申報,選舉時被人檢舉就會出現問題,意指民主選舉也是監督機制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