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卡補發要跑派出所?NCC:未規定必須報案 極端情形才會要求
NCC修正《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有媒體報導,電信門市人員表示,民眾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對此,NCC回應,新制主要是防堵詐騙集團,並未要求民眾必須報案才可換卡,而是希望電信業者落實KYC(認識你的客戶)風險審核,視用戶風險高低採取彈性作法。
NCC官員表示,只要民眾過去未曾大量或頻繁申請換發 SIM卡,實務上仍可快速更換或補發;以火災為例,民眾也可提供現場照片作為佐證。他強調,僅在較為極端的情形下才會要求提供報案單,如頻繁申請更換或補發SIM卡,抑或更換後曾出現大量異常簡訊發送,過一段時間又稱SIM卡遺失等情況。
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正的《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用戶申請更換SIM卡或補發SIM卡時,電信事業應請用戶說明申請原因及目的,並提供證明資料,電信事業得依 KYC(Know Your Customer,認識你的客戶)審核結果,予以酌核。
修正的KYC指引也規範,用戶申請門號換號的次數,自第一次換號起,6個月內至多以2次為原則。
有媒體報導,電信門市人員表示,民眾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並取得遺失證明,才能補卡。NCC發布新聞稿澄清,這次修正指引內容時,對於民眾須更換SIM卡、換號時,業者應參採用戶日常申換及使用紀錄,及民眾所提補發原因及證明資料等綜合評估風險,並非報導所載必須僅提供報案單。
NCC表示,114年上半年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詐騙集團利用頻繁換門號或SIM卡訛詐民眾,為避免頻繁換卡成為詐騙破口,NCC修正KYC指引,民眾於申請更換門號或SIM卡時提出說明及證明資料,由電信事業KYC風險審核後予以更換門號或SIM卡,以加強電信事業KYC責任。
NCC指出,針對eSIM為一次性SIM卡,無換發或補發情形,今天已邀集業者溝通,再次澄清指引政策,呼籲業者應兼顧民眾日常需求及滾動調整實務執行情形。
至於用戶需要提供什麼證明資料,NCC主祕黃文哲說明,證明文件並非專指須向警察機關申請的遺失證明,「申請補卡的狀況很多,如火災仍有相關紀錄,但掉水溝,怎麼證明?民眾可以提供遺失的說法,並留下切結書或生物特徵,電信業者必須審核。」
NCC官員說明,電信業者應視用戶使用情形,可從申請更換或補發的頻率、停話時間與民眾說法是否一致等,判斷風險高低,予以不同作法,若是正常使用的用戶,沒有頻繁更換SIM卡,「會有一些軟性方式,如簽切結書,絕對不會強制要求報案單」。
NCC強調,為遏止用戶號碼或電信服務淪為詐騙工具,避免詐騙案件,各電信事業對於申請電信服務時,應持續強化落實KYC機制,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共同防治及打擊詐騙危害。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