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法官多認定 通姦罪無益維護婚姻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0年05月29日20:10 • 社會地方中心/連線報導
大法官針對通姦罪做出違憲解釋,台中地院法官張淵森認為此結果「符合國際人權潮流」。(林欣儀攝)

這次通姦罪聲請釋憲的19位法官,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文貴是首位聲請者,5年前他任苗栗地院法官時,才剛發表文章批評通姦罪,就被分配承審妨害婚姻案,對通姦罪違憲結果,陳文貴表示肯定與支持,通姦罪的存在,是保障同婚卻單獨懲罰異性婚,造成法律適用不公平。

陳文貴當年在通姦罪被宣告合憲時,仍「開了第1槍」提釋憲案,他主張《刑法》通姦罪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且通姦罪要保護的法益不存在。

聲請釋憲法官之一的台中地院張淵森認為,釋憲結果符合國際社會潮流,也符合人權保障的理念。他認為,通姦罪的法益包括維持婚姻存續、社會善良風俗與報復手段,但忠誠與否是配偶間的事,與第三者有何干係。

他說,大法官繼同婚釋憲後,不畏多數民意輿論反對,對通姦罪做出違憲解釋,展現司法公平正義,更是符合國際人權潮流、符合保障人權的意志。

力挺通姦除罪化的最高法院審判長徐昌錦說,通姦罪只是將單純的道德問題《刑法》化,對婚姻關係沒有維護的可能,反因對簿公堂的結果而毀滅婚姻,所以要以《刑法》的威嚇來保障婚姻的承諾,無異緣木求魚。通姦除罪是不可避免的國際趨勢,這次解釋結果,既符合現代刑事政策,也與國際主流價值接軌。

釋憲聲請人之一,花蓮地院法官何効鋼表示,與我社會風俗、文化觀念高度相近的東亞國家韓國為例,其憲法法院2015年2月判決認定該國的通姦罪牴觸憲法,理由「性行為及愛情是私人事務,不應該受刑罰管制,雖然通姦行為是不道德、違反婚姻忠貞,依然不應該以刑事法律處罰。」個人性生活本質屬私領域,應該自己決定,避免國家介入與官制,《刑法》應作為最後手段。

聲請釋憲的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說,這次釋憲會衝擊很多人的價值觀,但應該去省思,「自己的婚姻及感情要自己經營」,國家無法介入。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百人試吃變毒氣室!南京東路行銷活動驚傳一氧化碳中毒 6人送醫

CTWANT
02

海軍中士拍五星旗投誠片!收20萬洩密遭押 阿公嘆:欠地下錢莊

TVBS
03

北市大樓內辦市集驚傳一氧化碳中毒 疏散200人13人送醫

自由電子報
04

趴引擎蓋阻女友酒駕慘死!一審判15年承諾不上訴 這原因反悔家屬氣炸

三立新聞網
05

綜藝大哥親睹演藝圈潛規則 性感女星陪睡換工作下場超唏噓

鏡週刊
06

政壇大老辭世 韓國瑜任告別式「點主官」

NOWNEWS今日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