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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違規墓地不能修!孝心老翁「牛皮紙袋塞6萬」嚇壞公務員...獲緩刑2年

鏡報

更新於 6小時前 • 發布於 6小時前 • 鏡報 馮茵
陽明山第一公墓。翻攝自維基百科

76歲曾姓老翁向台北市殯葬處申請修繕父親墓地遭到駁回,竟動起歪腦筋,試圖拿6萬元行賄殯葬處黎姓課長,案經廉政署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去年偵結,曾翁涉犯貪汙罪,但考量他坦承犯行、深表悔意,予以緩起訴處分,需支付公庫50萬元,但因曾翁付不出處分金,北檢撤銷緩起訴處分,今年6月依《貪汙治罪條例》行賄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31日一審判曾翁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可上訴。

曾翁父親的墓地位於陽明山第一公墓,未經台北市殯葬管理處核准,不進行修繕。2021年8月6日,曾翁申請修繕,卻被殯葬處以「屬違規下葬墓地」為由駁回。

為修父墳行賄公務員 遭當場拒絕

為求能順利通過墓地修繕申請案,曾翁於去年12月9日連絡殯葬處黎姓課長,相約於11日上午在台北市議會接待室見面,兩人面談時,曾翁向對方說明「父親墳墓年久失修,之前曾提出修繕但遭駁回」再次詢問可否申請修繕,並拿出裝有6萬元的牛皮紙袋意圖行賄,遭到黎姓課長當場拒絕。

付不出50萬緩起訴遭撤 北院一審判刑出爐

全案經廉政署移送偵辦,曾翁在檢方偵查時坦承犯行,北檢依接待室監視器、證人證詞、本案陳情書等,認定曾翁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但考量他素無前科,且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去年給予以緩起訴1年,需支付公庫50萬元,但曾翁無力支付50萬元處分金,檢方撤銷緩起訴處分,再依行賄罪起訴曾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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