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孩子連2次被抽血失敗!父嗆護理師「路上看到要打」 下場曝光
北部一名王姓男子,不滿孩子連續2次被抽血失敗,與2名護理師發生爭執,不僅阻止繼續抽血,還揚言「以後路上看到他們要打他們」,護理師護理師因此報警提告。台北地院依法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要求他要向指定基金會捐款1萬8000元。
判決書顯示,王男的孩子在2025年6月間因病入院,2名護理師正要幫患者抽血檢查,但患者掙扎不配合,導致連續2次未抽到血,王男心生不滿,與護理人員發生爭執,不僅阻止護理人員繼續抽血,還多次對護理師恐嚇「以後路上看到他們要打他們」。
護理師因此心生畏懼,前往警察局報案處理。檢方表示,王男所為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以及違反醫療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犯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實施恐嚇等罪嫌,依照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實施恐嚇罪嫌論處,依法提起公訴。
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王男未理性面對醫事人員的醫療處置,竟以恐嚇方式造成2名護理師心生畏懼,不僅妨害醫療業務執行,更損害醫病關係,所為實屬不該,考量王男已坦承犯行,雖未與護理師達成調解或賠償損害,但願意依護理師意見按月捐款新台幣1500元予財團法人台北市失親兒福利基金會。
法官依照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之對醫事人員以恐嚇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給付財團法人台北市失親兒福利基金會共新台幣1萬8000元,給付方法為於每月20日前給付新台幣1500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不履行,視為全部到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