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軍團:訓練用無人機履約異常 依法究責
(本報訊)
陸軍第8軍團昨日表示,前於民國114年間辦理訓練用無人機採購案,在履約及驗收過程中,發現廠商疑似使用陸製零組件,隨即主動查明,除未支付採購價金外,同步蒐整相關事證函送檢調機關偵辦,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範,辦理廠商停權、解除契約及追究違約責任。
8軍團強調,國防採購涉及國家安全及國軍戰力,廠商履約時應確遵契約及相關法令規範;對於明知標案禁止使用特定來源產品,仍以不實文件或其他方式規避驗收之行為,該部於發現異常後,第一時間即主動查處、依法函送究責。
8軍團表示,該案已由檢調機關偵辦中,除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並持續與檢調及相關單位密切協調合作,積極配合偵辦不法,以落實國軍裝備品質管控,確保建軍備戰及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