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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聲請解除科控遭駁回 法院僅准"腳環改手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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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案,一審重判17年,高院收案後五月才剛裁定,將柯文哲科技監控延長八個月,但柯文哲主張自己社會識別度極高,行蹤幾無隱匿可能,聲請撤銷更改科控,對此,法院依舊認為有監控必要,只准將電子腳環,改為重量較輕的電子手環。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5.20)表示「再掛下去,我乾脆把賴清德三個字刻在上面。」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案,一審重判17年,高院收案後,五月裁定科控延長八個月,氣的他怒嗆法院,事後柯文哲聲請要求撤銷電子監控,但法院只同意把腳環,改成手環,八月五日開始生效。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表示「(腳環要改成手環你怎麼看),八月五日的事八月五日再來煩惱。」 柯文哲聲請解除科控遭駁回 法院僅准「腳環改手環」(圖/民視新聞) 現在依舊戴著腳環的柯文哲,前往南投名間參拜,主張自己社會識別度極高,行蹤幾無隱匿可能,要求撤銷或是更改科控方式,但法院認為他去年九月到今年六月,曾觸發三級告警3803筆,53筆較接近海岸線,多半在各縣市市區或住宅內,除了收訊不佳,離線超過30分鐘,另外還有銅片器材異常,而發出警告,依據實務經驗,難保柯文哲不會逃亡,法官不准撤銷監控,但同意改以電子手環取代電子腳環。民視記者黃國誠表示「攜戴電子腳環的柯文哲,過去曾多次觸發三級告警情形,其中有53次來到了海岸邊,包括桃園市大園,苗栗通宵台中梧棲,嘉義東石以及高雄市苓雅地區。」 柯文哲聲請解除科控遭駁回 法院僅准「腳環改手環」(圖/民視新聞) 電子手環其實外觀,和電子手錶差不多,但除非穿外套,否則手環不像腳環,可以透過褲管遮蔽,而施以腳環跟手環標準,腳環多半是配合度低、逃亡性高的被告,雖然體積較大,但如果褲管蓋住,隱蔽性比較高,至於電子手環則是針對配合度高、逃亡性低的被告,雖然體積較小,因為戴在手上,辨識度相對較高。非本案律師黃帝穎表示「改成電子手環之後,會不會同樣的問題,說有沒有充電,或者是訊號是不是通訊完整,會不會繼續把責任推給法院,這也是值得觀察的。」從腳環變手環,為了解除監控,柯文哲頻頻出招。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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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1小時前 • 發布於 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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