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洩密案台灣東京威力科創重罰1.5億 公司發聲回應了
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等4人涉竊取營業秘密「14埃米」機密檔案,今天分別被依國家安全法等罪判刑6至10年,其中,陳力銘跳槽的東京威力科創台灣分公司,被法院認定未善盡監督之責,判處罰金1.5億元。東京威力科創發聲明強調,無論調查及判決結果,均無Tokyo Electron及台灣子公司存在組織性介入或相關機密資訊外流情事。
東京威力科創指出,該公司以遵守法令及倫理基準視為最重要的經營方針,絕不容許任何違反竊取營業秘密等行為。對於判決指出Tokyo Electron台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未能充分履行對該前員工的監督義務,該公司以極為嚴肅的態度看待,將進一步強化全集團的資訊管理體制等相關措施。
此外,該公司已與該客戶協商,雙方同意強化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保護與共享之原則,本事件對該公司營運並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