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口角釀人命!男「一拳」擊斃陌生人 辯正當防衛無效判囚9年2月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一次衝動的揮拳,換來的是無法挽回的人命與長年的牢獄之災。桃園一名 41 歲徐姓男子,前年於桃園區忠孝公園與一名素不相識的金姓男子發生爭執,徐男憤而揮拳重擊對方頭部,導致金男倒地重傷不治。儘管徐男在法庭上主張「正當防衛」,但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且造成家屬永恆傷痛,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 9 年 2 月。
檢警調查,徐姓男子(42歲)前年7月13日晚間7時34分許,在桃園市桃園區泰昌三街忠孝公園旁,因不詳原因與素不相識的金姓男子發生爭執,竟出拳毆打金男頭部,致其重心不穩頭部撞擊到地面,造成頭部外傷、顱骨骨折、顱內出血等傷害。經徐男呼叫救護車將金男送醫,一個多月後因中樞神經衰竭而死亡。
案經檢警相驗揪出上情,由桃園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罪嫌將徐男起訴,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酌,徐男雖未持刀械兇器,事後協助呼叫救護車,但他出手揮拳造成一條人命喪失,被害人家屬承受難以回復的傷痛,犯後始終否認犯行等情,依傷害致死罪判處9年2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