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高虹安「論文門」重回一審決戰!智商法院認定「未逾6個月」關鍵理由曝光

太報

更新於 04月16日07:21 • 發布於 04月16日07:21 • 侯柏青
高虹安的論文大戰將重回北院。資料照。廖瑞祥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的「論文門」案大逆轉,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指控,其美國辛辛那提博士論文涉嫌抄襲資策會的期刊論文,自訴高虹安違反《著作權法》。一審認定「知悉超過6個月才提告」判不受理,但資策會上訴二審後找來前執行長卓政宏力拚提告沒過期。智財商業法院今天採信資策會見解,認為沒有超過告訴期,由於顧及高虹安的審級利益,因而撤銷發回台北地院更審,合議庭也公布認定理由。

刑事官司吞敗,資策會民事卻贏了

資策會指控,高虹安當年任職資策會時,在經濟部科技補助計畫下,和同事共同發表兩篇期刊論文「Quality prediction modeling for multistage manufacturing based on classification and association rule mining」(以下簡稱論文一)、「Sparse Coding for Manufacturing Quality Prediction 」(以下簡稱論文二),著作權應該屬於資策會。但高虹安未經同意就在自身的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引用兩篇論文,第一篇重製改作8成以上,第二篇則超過3成,高虹安於2018年4月27日發表博士論文後,隨即傳輸到美國俄亥俄州圖書資訊網路及資料庫供大眾下載。

資策會提刑事自訴,另求償100萬元及刪稿道歉。刑事部分,一審認定,旅美教授陳時奮在2021年10月18日就在臉書揭露高虹安博士論文涉嫌抄襲論文一,資策會應知情,且兩份論文均屬於經濟部同一個專案補助,資策會應會一起比對,卻拖到2022年10月25日才提告,顯然超過6個月告訴期,據此判不受理。

有趣的是,資策會刑事官司輸了,但民事官司卻打贏了,智商法院判高虹安賠償40萬元及刪除抄襲部分等,全案上訴中。而刑事部分,資策會也扭轉了判決,智商法院將全案撤銷發回北院更審。

智財法院今天將高虹安論文案發回北院。資料照。廖瑞祥攝

2021年10月沒講到抄襲

智商法院指出,高虹安在法院審理時,對於自己的博士論文和資策會兩份期刊進行比對後,至少有8成、3成構成實質近似,並沒有爭執。

合議庭進一步釐清資策會的知悉期間,發現在論文一的部分,一開始是由資策會國會聯絡人周晉生在2021年10月18日下午1點17分用手機IMessage聯絡高虹安,當天時任經濟部技術處處長邱求慧也和高虹安通話20多分鐘,還在翌(10/19)日上午10時43分許傳訊息給高虹安。

不過,合議庭比對3人聯繫過程和內容,發現都沒提到資策會已經比對過高虹安有沒有抄襲論文一,而且,邱求慧傳送的訊息,只是在向高虹安回報,媒體沒有發酵抄襲論文一的議題。

合議庭認為,周晉生、邱求慧分別在陳時奮臉書發文後的同一天或隔天就連絡高虹安,只相隔不到一天,這麼短的時間很難認定,資策會確實已經比對過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是否涉嫌抄襲論文一。

前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強調,2022年10月才知道論文被抄襲。資料照。廖瑞祥攝。

高虹安2022年主動引註

合議庭也認為,高虹安知道《鏡週刊》將在2022年9月20日報導,她的博士論文抄襲論文一,因此在9/20當天下午聯絡周晉生和邱求慧,但兩人依舊沒有提到資策會已比對知悉論文抄襲案。值得注意的是,高虹安在9/17主動修改博士論文的謝辭(補充提及本研究是依經濟部補助資策會的專案計畫辦理),還新增本件「論文一」為參考文獻之引註。

高虹安的這個舉動,和資策會10/7聲明稿提到的「…本會於初次受訪時(9/20),因未有實際數據比對…經實際比對,發現本院所屬著作權之期刊論文內容,有超過八成被複製於高委員博士論文內,且高委員引用本會期刊論文之部分…亦未標示出處…」的聲明內容大致相符,可以認定資策會在提告的時間點(10/25)往前回溯6個月之前,並沒有真的比對高虹安是否有抄襲論文一。

至於論文二的部分,合議庭認為,陳時奮2021年10月在臉書上公布高虹安博士論文抄襲時,壓根沒有提到論文二。根據高虹安、周晉生、邱求慧之間的電話對話、訊息紀錄,此外,到庭作證的時任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也曾在2022年9月20日和高虹安互傳訊息,都沒有提過論文二。

邱求慧目前已擔任經濟部產發局長。資料照。廖瑞瑞祥攝

合議庭:外文未比對無法認定抄襲

合議庭認為,本件論文一、二都是外文,高虹安的博士論文也是長達100多頁、近2萬字的外文,如果沒有進行逐字、逐頁實質比對,應該無法確知兩者是否構成實質近似,因此,無法推論資策會可以只憑陳時奮的臉書文章,就確定高虹安有抄襲論文二。

合議庭表示,根據資策會提出的「高委員(高虹安)案討論群組」對話紀錄,和《鏡週刊》在2022年9月20日報導博士論文和本案論文一二的比對表格,以及資策會委託法律事務所於10/13寄發給高虹安的通知函內容大致相符,顯見資策會真的是從《鏡週刊》報導後,才確定高虹安有抄襲論文二。

合議庭認為,一審沒有詳加調查探究,就逕自推斷資策會提告已經超過6個月告訴期,見解不恰當,因此認定資策會上訴有理由。不過,為了保障高虹安的審級利益,因此依照《刑事訴訟法》的但書規定,發回北院更審。

本案承審合議庭由審判長張銘晃、法官馮浩庭及蔡慧雯組成,本件不得上訴最高法院,高虹安確定重回一審和老東家再次決鬥。

高虹安到智商法院應訊。資料照。廖瑞祥攝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北市77歲來姓榮民「孤獨死」!遺體腐爛流屍水 月餘無人發現

民視新聞網
02

不孕症平均40.7歲…名醫PO名單挨轟!急道歉止血 衛生局要罰了

三立新聞網
03

花5萬上「蝦皮」跟陌生人買2把手槍、26顆子彈…新竹男下場超嚴重

三立新聞網
04

逃過2次空難…警官猝死「一家3口斷支柱」今出殯!30年妻:撕心裂肺的痛

三立新聞網
05

惡.魔鏡/「蓋住臉,鬼就找不到我」警界高層女遭消防土塞口窒息亡 真相震驚社會:兇手才11歲

鏡報
06

女兒同學淪小三還挑釁正宮!激戰完竟傳訊喊:很享受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