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盟偕立委提「托育專法草案」 納不適任保母退場機制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提出「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並委由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提案。托盟今與立委林淑芬、范雲、陳培瑜、黃捷、張雅琳共同舉行記者會,說明民間版「托育專法草案」的6大重點,包括不適任保母退場機制、保障居家式托育人員收入等條文,期盼政府及各界正視托育制度改革的關鍵契機。
行政院院會8日通過「托育專法草案」,共6章78條,函送立院審議。草案將0到2歲托育規範單獨立法,重點包含居家托育執業資格調整、強化托育機構管理、增加多元托育型態、強化不當對待處理機制、加速推動公共化托育。托盟今則與多位女性立委共同開記者會,公布民間版「托育專法草案」,共6章90條。
針對民間版與行政院版草案不同之處,托盟指出,民間版確立法案價值目標,明定中央政府資源發展任務,並有違規記點規定、建立不適任保母退場機制,當遇到安全問題時先開罰,再同步限期改善。民間版草案規定,若居家托育人員於2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6點者,暫停新收托8個月,且應公布姓名。
托盟續指出,民間版草案也加強基層托育人員勞動權益保障,確保疑似違法時的調查程序公正、透明,也希望普及偏遠地區及原住民族的公共托育發展,另將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全面入法,明定工作責任義務,也要保障居家式托育人員收入,比照準公共機構式托育,由中央訂定。
至於居家托育服務費用審議依據,民間版草案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審酌轄內物價指數、當地近2年居家托育服務收費情形、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告當地最近2年家庭可支配所得,並參考公教人員及民間調薪幅度,依收托方式,經審議會審議後,每2年公告各直轄市、縣市分區的居家托育收退費項目及基準。
林淑芬表示,這部草案不是幾位立委和團體的聲音,而是社會共同的期待,因此由她們(立委)提案,希望在私領域的托育照顧,要有公共化的監督機制,在私領域不被看見的地方,要引進一些條件與機制,保障兒童托育安全。
林淑芬也說,民間版草案強化居家托育中心的角色與功能,各界認為托育現場流動性高、勞動條件不好、長工時、薪資低等,她也希望能建立好的勞動條件,在確立此一基礎下,才有好的托育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