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會員大會連3次流會、理事長神隱 籃協發聲:不應抹煞理事會之努力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原本在12月底召開第13屆第4次會員大會,不過理事長謝典林並未現身、而且出席人數未達法定要求再次流會,引發外界關注,對此運動部政務次長黃啟煌表示,這周運動部發函籃協,促請籃協理事長有所作為。籃協今天(6日)則澄清,會員大會流會非協會所樂見,協會在運動部的輔導及建議下,將參考其他單項協會作法,希望能解決會員眾多難以成會的情況。
中華籃協原定去年12月27日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不過不只理事長謝典林缺席,近千名會員中也僅有105人出席、委託85人,總計190人未達928名會員的法定一半要求,導致繼去年5月和11月後第三次流會。
昨天(5日)運動部政務次長黃啟煌代表出席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委員陳培瑜質詢時提到籃協會員大會三度流會一事,並要求運動部有所作為,黃啟煌則回應,本周就會發函籃協:「促請理事會有所作為,必須面對這件事,沒辦法召開會員大會,即便理事長不來,都可以召開。」
籃協對此則發出聲明強調,協會皆有依法、依章程在去年召開5次理監事會議,至於會員是否參加會員大會,屬會員的自由意志,流會也不是協會所樂見,籃協理事會於理監事會議中也會提出臨時動議研議相關辦法,呼籲各界報導評論時不要誤導、抹煞理事會的努力。
籃協聲明全文如下:
114年,協會理事會依法、依章程已於2月28日、5月11日、6月29日、9月27日、12月20日召開五次理監事會議,會前、會後皆向運動部報備。每次理監事會議,理監事出席率極高,針對各項議題充分討論、決議,義務奉獻、認真盡責,皆有會議記錄可循。
114年,協會依法、依章程召開會員大會,惟會員是否參加會員大會,係屬會員之自由意志,流會亦非本會所樂見。而理事會亦善盡責任,責成本會應擇日再召開會員大會,整年度共召開三次會員大會,對於仍然無法成會,理事會十分遺憾,並於理監事會議中提出臨時動議研議相關辦法。過程中,協會皆有即時向運動部報備。
協會在運動部的輔導及建議下,將參考其他單項協會作法,研議個人會員分區代表制等相關辦法,並儘速召開理事會討論審議,以祈解決會員眾多難以成會之情況,亦將再與各會員溝通,再度召開會員大會。各界報導評論時應先求證事實,以正視聽,協會積極任事不應被誤解誤導,亦不應抹煞理事會之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