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招吸引台灣旅客 一次有效台胞證辦理窗口增至100處
為吸引台灣民眾前往中國旅遊與交流,中國國台辦日前預告,將擴大受理落地申請一次有效台胞證的入境口岸範圍。中國國家移民管理局今天(3日)正式宣布,該措施已確定實施,可辦理一次有效台胞證的口岸將從原本的58個增加至100個,等於新增42個入境點。
根據中國國家移民管理局今天公布的內容,此次共推出10項與移民及出入境相關的新措施。其中第9條明定,自11月20日起,「可簽發一次有效台胞證的口岸範圍由現有58個增加至100個」。依照新規定,未持有效往來中國出入境證件的台灣民眾,若直接抵達上述口岸,可向當地公安機關的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一次性有效台胞證。經審核批准後,即可現場領取證件並入境。
此次新增的42個口岸包括:天津港、滿洲里(機場)、滿洲里(公路)、二連浩特(鐵路)、二連浩特(公路)、丹東港、營口港、琿春(公路)、黑河(港口)、同江(港口)、撫遠港、饒河港、蘿北港、東寧、綏芬河(公路)、連雲港港、煙台港、日照港、威海港、石島港、龍眼港、廣州琶洲客運港、蛇口港、皇崗、羅湖、珠海港、橫琴、港珠澳大橋、拱北、中山港、汕頭港、揭陽潮汕機場、友誼關、東興、麗江三義機場、磨憨(鐵路)、磨憨(公路)、河口(公路)、蘭州中川機場、敦煌莫高機場、喀什徠甯機場與霍爾果斯(公路)。
對於此一新措施,陸委會日前回應表示,中方推動相關政策的背後動機,恐與涉台部門今年對台工作績效不彰有關,因此不排除是為了充數或營造政績而提出的新方案。陸委會認為,這類措施對台灣民眾的實際吸引力仍相當有限。
陸委會並指出,近年我國民眾反映赴中後發生遭拒入境、失聯、被不當盤查或限制人身自由等事件的情形,呈現逐年上升趨勢,顯示中方應正視台灣人民在中國的人身安全問題,並確保其基本權益不受侵害。
此外,陸委會也再次提醒國人,鑑於中國執法體系缺乏透明度,法治運作不確定性高,赴中風險仍然存在。該會警告,民眾不應輕信所謂「惠台措施」,赴中前應仔細評估人身安全風險,以確保自身權益與安全。(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