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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閣中學怒控「外師寄信爆料」妨害名譽 法院一句話打臉不受理:沒資格告

鏡報

更新於 2025年10月11日07:35 • 發布於 2025年10月11日07:32 • 鏡報 李依璇
薇閣中學指控外師妨害名譽一案,士林地院判決不受理。

社群平台近日瘋傳台北市私立薇閣高中「5男2女學生涉不當行為」的謠言,校方隨即報警提告妨害名譽,警方已通知2名涉案校友到案說明。另一方面,薇閣校長孫明峯先前針對校內美籍教師提起妨害名譽自訴,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薇閣中學本身並非法人,依法不得提起自訴,全案不受理。

判決指出,達米安.威廉斯(Damian Santiago Williams)為美國籍教師,自2024年7月起在薇閣高中國際部任教,聘期至今年6月底止,於6月10日主動離職。

薇閣中學主張,威廉斯離職後,在6月10日至23日期間,接續寄送電子郵件給國際班高二、高三學生,指稱學校教師的推薦信由AI生成,導致學生申請國外大學遭列入「灰名單」或「黑名單」,並稱學校要求他不得透露名單。校長孫明峯認定該內容損及學校聲譽,因此提起自訴。

不過士林地院審理後指出,刑事訴訟法第319條明定僅有具法人格的自然人或法人得提起自訴,而依《私立學校法》規定,私立學校的設立主體為「學校法人」,學校本身只是法人設立的教育組織,並不具獨立法人格。薇閣中學是由「財團法人台北市私立薇閣高級中學」設立,法人格屬於學校法人本身,學校並非獨立權利主體,因此不得作為自訴人。

法院指出,本案提告主體「台北市私立薇閣高級中學(代表人孫明峯校長)」不符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被害人」資格,依法不得提起自訴,且無法補正,遂不經言詞辯論諭知「不受理」判決。

值得注意的是,近來薇閣中學也因遭網路謠傳「5男2女學生在廁所有不當行為」而再度報警提告妨害名譽。北投警分局已受理案件,追查發文來源,並傳喚兩名疑為校友的網友到案說明。警方表示,若查出造謠或惡意散布情節,將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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