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庫社皮分行前櫃員侵占稅款222萬 金管會罰合庫銀200萬
合作金庫銀行社皮分行一名已經被解職的前櫃台人員,利用還在任職時的職務之便,把客戶臨櫃繳交的稅款挪為己用,還給客戶自己做的虛假收據,前後侵占稅款222萬餘元,不僅如此,該人還多蓋取款條來盜領庫存現金。
針對此案,金管會前(1)日開罰合庫銀行200萬元,因罰鍰金額不到300萬元,並未提交至金管會例行記者會,而是以簡短訊息公告方式呈現於金管會官網的非重大裁罰專區。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今(3)日上午受訪時指出,此案為合庫銀行客戶向銀行反映、該行有關部門查核後發現,因客戶不解為何繳了稅款還會被催收。
金管會公告的訊息提到,合庫銀行前櫃員以稅費款項未即時入帳之手法挪用客戶所繳款項,且會計人員未確實覆核全套傳票及未確實辦理庫存現金抽查作業。另外,該櫃員於辦理客戶交易時,多蓋取款憑證執行現金支出交易,案關缺失顯示該行有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
針對金管會的裁罰,合庫銀行昨(2)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案發後即解僱涉案員工及全數追回侵占款項,該案未造成合庫銀及客戶權益損失,也懲處相關違失主管及員工,對於員工不法情事,必依法送辦。
新聞稿提到,合庫銀在案發後立即向主管機關通報重大偶發事件,對全行行員加強教育訓練,重申作業規範及控制重點,宣導行員應恪遵法令及落實相關作業流程,同時對金管會裁罰深切檢討,將持續精進內控內稽查核,藉以杜絕不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