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指導棋助嫌藏百萬贓款 刑警私吞2萬判8年半反咬共犯
高雄市苓雅警分局前刑事小隊長陳建宏7年前偵辦一起恐嚇取財案,指示容姓嫌犯暗槓100萬元贓款,陳再A走47萬元,事後雖吐回45萬,仍被依貪汙罪重判8年半定讞,丟了工作,他不服告發容男涉嫌圖利,容被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容然最後雖被判刑1年8月,但法院另宣告緩刑4年。
判決指出,容姓男子2015年9月間假稱黑道,向任職的菸酒公司曾姓負責人勒索,得手1226萬8000元,容食髓知味,又獅子大開口要求3000萬元,曾男不滿向警方報案,由陳建宏及王姓偵查佐負責偵辦。
員警懷疑容涉有重嫌,趁他出面取款時逮捕,但只取回120萬元贓款,因與1226萬多元差距太大,陳隔天向容說,「你把剩餘的錢交出來, 對刑期較有利」、「會讓你留100萬元,如果以後被關可以當安家費,不要讓你做白工」。
最後陳男與其他隊員押容男回到住處,在容母房間天花板取得1000萬元贓款,陳男卻趁其他員警在客廳點鈔時,將容叫進房間,對容男下指導棋,由容妻拿走其中的100萬元藏起來。
陳建宏為了怕贓款為整數,引起清點同仁起疑,還從暗槓的100萬元中,拿出2000元混入搜出的贓款中,最後剩餘的99萬8000元,則由容男成功暗槓。
不過最後容男仍被法院裁定羈押,陳建宏見容男被收押,折返他的住處,以幫忙找律師為由,向容妻拿走47萬7000元,容妻為了和曾姓男子和解,請容男的律師向陳男取回款項,但陳已花掉2萬多元,只返還45萬元給律師。
沒多久,陳男就遭人到調查局檢舉「暗槓」贓款,全案才曝光,陳男歷次審判都不認罪,堅稱遭誣陷,但法院均不採信,最後被判刑8年6月定讞,已入監服刑,警察工作也丟了。
陳建宏不服,判刑定讞後委請律師向高雄高分院告發,指控容男涉嫌圖利,檢方調查後,認定容男當時確實有意保留贓款,與陳建宏有犯意聯絡,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容男辯稱當時陳建宏搜索時,100萬元還沒列入贓款,他也是按照陳建宏指示才留下100萬元,不然他也想把贓款繳清給檢察官。
但法官認為,當時搜索時,容男將贓款從天花板取出交給警方,形同將贓款移入公權力支配之下,而有扣押法律效力,根據相關事證,雖然容不具公務員身分,但行為時與陳建宏有犯意聯絡,依違反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判刑2年10月。
容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時,扣除陳建宏取走的2萬7000元,容男已將剩餘97萬餘元繳回予檢警查扣,從輕改判1年8月,另考量他偵查時供出陳建宏犯行,且在二審認罪,已有悔意,另宣告緩刑4年,緩刑期付保護管束,並繳交10萬元給公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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