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花蓮首宗國民法官案件宣判 兩男圍毆情敵致死判重刑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4年12月20日11:45 • 發布於 2024年12月20日10:21

花蓮地方法院首宗國民法官案件今天宣判,高姓男子因爭風吃醋,夥同曾男等友人圍毆情敵哥哥致對方腦死不治。法官依傷害致死等罪嫌,判處高應執行19年8個月,曾應執行8年6個月,可上訴。曾出庭聆判,他的父母表示,兒子是被載到現場,只踢一腳就判這麼重,無法接受。

此案發生在去年7月,23歲高姓男子因與蔡姓男子同時追求一名女子,兩人爭風吃醋,約出來 談判,高男21日晚間透過通訊軟體IG群組,夥同曾男及9名少年,先在壽豐火車站集合,再到壽豐鄉碧蓮寺西側廣場等人,因蔡未現身,一群人又找上蔡的哥哥。

蔡的哥哥於22日凌晨獨自赴會,高、曾及潘姓少年圍住蔡不讓他離開,其中一名少年對蔡噴辣椒水,高又再命令蔡的哥哥打電話叫弟弟出面,但因為蔡男不願到場,高心生不滿,除了自己動手,也下令曾男、潘姓等少年分別以拳腳、手指虎持續毆打,甚至拿出開山刀恐嚇,直到蔡的哥哥被打到滿頭都是血才停手。

後來蔡的父母接獲通知趕到現場,高、曾等人一哄而散,被害人全身都是傷,送醫後陷入腦死,搶救2天仍宣告不治。事後犯嫌全被拘提到案,除了高、曾,其他9人都未成年,高男坦承部分犯行,但避重就輕,還曾謀畫串證、頂替,犯後態度不佳;曾男一開始也找少年頂替,但後來坦承犯案也配合調查。

花蓮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歷經10天審理,今天傍晚5時20分宣判,審判長黃柏憲等3名職業法官、6名國民法官及4名備位國民法官、檢辯雙方都出席,兩名被告僅曾男到場聆判。

審判長黃柏憲當庭宣判,高姓男子涉犯傷害致死罪判刑17年8月,加重妨害自由罪判刑3年,合併應執行19年8個月;曾姓男子傷害致死判刑7年6月,加重妨害自由罪判刑1年6月,合併應執行8年6月。

仍在押的曾男聽到判決結果,低頭癱坐在座位上,久久無法言語,他的父母在旁聽席也相當震驚。曾母表示,兒子當天是被人載到現場,若不動手就會被打,但也只踢了一腳,竟被判這麼重,無法接受。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花蓮首宗國民法官案件今天宣判,高男及曾男兩名被告犯傷害致死等罪嫌,分別被判刑19年8個月、8年6個月。記者王燕華/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35歲女連買4套房!只靠這副業「月收最高破220萬」 本人親曝發財密技

風傳媒
02

最新/台東驚傳搶警車!派約4車狂追犯嫌 釀卑南東成橋車禍

民視新聞網
03

不是王世堅、鄭麗君!黃揚明斷言「蔣萬安最強敵人是他」 示警唯一變數

風傳媒
04

高雄人妻守空閨偷吃!過夜煲愛稱「學長是Gay密」 因一句話露餡!綠帽夫崩潰提告

鏡週刊
05

小妾好賭 蔣介石因「這個人」放不下她

NOWNEWS今日新聞
06

新北永福橋嚴重車禍!小黃逆向撞機車 21歲男騎士送醫不治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