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被查封賣不了 雲林女「押車換解封」清331件欠款
雲林縣49歲黃姓女子積欠交通罰鍰、車輛稅費及勞健保費等331件、約39萬元,曾申請分期卻未依約繳納,名下繼承農地遭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查封。眼看土地無法出售,她今年再找上分署,這次主動把小客車交出來供查封擔保,換取農地解封出售,約1個月後賣地成功,39萬元欠款一次清償。
嘉義分署表示,黃女自2023年起陸續欠繳汽車燃料使用費、使用牌照稅,另有車輛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未依限檢驗,以及公路通行費、違規停車、未繫安全帶、超速及變換車道等違規,交通案件累計258件、20萬餘元;另積欠勞、健保費18萬餘元,移送執行案件合計331件,總額約39萬元。
黃女欠款陸續移送嘉義分署後,執行人員清查她名下財產,起初僅扣得存款3萬7327元。她2023年9月曾申請分期繳納,之後卻未依約付款,分署進一步追查,發現她繼承斗六市一筆農地,隨即辦理查封登記。
事情直到今年8月出現轉折。黃女有意出售遭查封的農地籌錢,8月17日再度向分署申請分期,並主動提供自己的小客車供查封,作為清償欠款的擔保,希望先撤銷農地查封,讓土地可以進行交易。
分署接受擔保後解除農地查封,約1個月後黃女順利賣出土地,價金匯入帳戶,分署隨即扣押應繳款項,累積331件、約39萬元欠款全部清償,原先作為擔保的小客車也解除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