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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爆竹施放注意!違規最高可罰30萬 3大場所絕對不能放

CTWANT

更新於 03月02日08:19 • 發布於 03月02日08:17 • 林冠吟
北市消防局呼籲民眾元宵燃放爆竹時應注意安全與施放環境。(圖/翻攝畫面)

元宵節將至,燃放爆竹煙火是許多民眾迎接佳節的傳統習俗,熱鬧氣氛令人期待。然而,爆竹煙火若施放不當,輕則造成人員燙傷,重則引發火災,節慶歡樂恐瞬間蒙上陰影。台北市政府消防局特於節前加強宣導,呼籲市民朋友盡量以環保方式替代實體燃放;若確有施放需求,請務必遵守「安全六守則」:認標示、遵說明、擇空曠、不對人、不堆疊、勤冷卻,確保自身與周遭民眾的安全。

一、別讓煙火變惡火!認明標示是第一步

市面上爆竹煙火種類繁多,民眾購買前應先確認產品是否貼有「內政部委託認可標示」,避免購入來路不明的不合格品。施放時須嚴格依照產品說明操作,並與周圍人員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消防局提醒,若未依規定施放,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各類爆竹安全距離規範如下:

(一)煙霧類:至少距離3公尺。

(二)花火類:保持5至10公尺。

(三)飛行類、旋轉類、行走類、爆炸音類、摔炮類、其他類:保持10公尺以

上距離。

(四)升空類(危險性最高):務必保持20公尺以上,切勿輕忽。

此外,消防局特別強調,選擇空曠地點施放最安全,點火時頭部切勿靠近煙火出口處,先固定穩妥後採取垂直對空發射,切勿對建築物、人或易燃物發射,不可串接或私自改裝,此類行為極易引發突發性爆炸,後果不堪設想。

二、禁區別踩!這些地方「絕對不能放」

地點的選擇同樣是施放安全的關鍵。下列場所周邊屬嚴格禁放區域,違者罰則加重,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一)能源場所:加油站、瓦斯行、石油煉製廠、彈(火)藥庫。

(二)交通樞紐: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及大眾捷運系統路權範圍。

(三)敏感機構:古蹟、醫療機構、學校、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周邊範圍。

三、爸媽請注意!兒童施放爆竹,家長責任不可輕忽

12歲以下的兒童對危險的判斷能力尚未成熟,家長務必肩負起把關責任。法律明文規定,下列三類產品嚴禁兒童施放,請家長特別留意:

(一) 禁止種類:「升空類」(如水鴛鴦、沖天炮)、「飛行類」及「摔炮類」,

上述產品具有較高危險性,不適合兒童操作。

(二)販賣責任:業者若將上述三類產品販售予兒童,最高可罰15萬元。

(三)家長陪同義務:兒童施放其他合格煙火時,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全程在場

陪同,若未盡陪同義務,可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四、環保新選擇,用手機「放爆竹」也很過癮!

想感受爆竹的節慶氣氛,其實不一定要點火。消防局積極推廣「電子爆竹音效」,民眾只需透過手機播放,同樣能營造熱鬧氛圍,還能省下購買費用、避免噪音擾鄰,更從根本杜絕火災風險,可說是現代過節的聰明選擇。音效可至消防局網站(https://reurl.cc/M6MK14)或內政部消防署網站(https://reurl.cc/A42YaQ)免費下載使用。

消防局呼籲,平安才是過節最重要的事,讓我們共同以負責任的態度,歡度這個溫馨熱鬧的元宵佳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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