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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酒駕只罰男友!台南警界彭于晏「放過妹子還同進摩鐵5小」慘了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2月07日02:47 • 發布於 02月07日02:2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警二分局一名黃姓員警因外型出眾,被稱為「警界彭于晏」,卻遭指控在2025年6月執勤取締一對情侶酒駕時疑似放水,僅對男性駕駛開罰,刻意未處理同車女子的違規責任。事後兩人又在飯店門口巧遇,並一同進入房間交談約5小時,引發外界關注。檢方認定其涉有圖利罪嫌並提起公訴;對此,警二分局表示,已依相關規定將黃員停職處分。

酒測超標只罰男駕駛

依據起訴內容,事件發生於2025年6月22日凌晨,黃員執行臨檢時查獲一對騎車雙載情侶。廖姓男子酒測值達0.49毫克,依法移送;後座石姓女子則應面臨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但黃員因對對方產生好感,在派出所指示不知情同事僅對廖男製單,刻意未呈報石女違規,使她離開未受處分。

下班巧遇進旅館聊天5小時

起訴書指出,黃員清晨下班後於中西區旅館門口再度遇到石女,兩人隨後一同進房聊天至上午約10時才離開。整起事件直到警方接獲檢舉才曝光,警二分局表示,案件既已遭檢方起訴,已即刻執行停職,並將追究相關行政責任,同時完成補罰程序。

遭依多罪起訴 檢方建請量刑斟酌

檢方調查另發現,黃員曾拍攝酒駕案件當事人的身分證與酒測資料,傳至親友群組;2025年8月又將另一宗詐欺案偵查報告翻拍傳送友人,涉嫌違反個資法及公務員洩漏秘密等罪嫌。檢察官認為,黃員利用職務機會圖利他人,並多次外洩偵查資訊,依貪污治罪條例、個資法及洩密罪提起公訴。不過考量其偵查期間已坦承犯行並表達悔意,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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