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遭重判 陸委會嚴譴政治迫害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對於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香港「國安法」定罪,昨日遭重判20年監禁,大陸委員會嚴厲譴責中共及港府,假借「國安」名義打壓自由人權,應停止政治迫害,立刻釋放黎智英,並籲請國際社會警惕中共加速輸出極權的風險。
陸委會表示,黎智英遭香港「國安法」重判,不僅是剝奪個人的人身自由,及踐踏言論與新聞自由,更是否定人民向執政者問責的基本權利。該案也再次印證,在中共所謂的「一國兩制」下,香港基本法向港人承諾的自由權利形同具文,司法淪為政治打壓、清算異己的工具。
中共與港府踐踏言論、新聞自由
陸委會表示,中共及港府以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罪名,對黎智英施加重刑,是將媒體影響力、國際連結等都納入「國安」處置範圍,意圖形成跨領域、跨疆界的寒蟬效應;這不是香港的特殊事件、單一個案,而是中共加速極權輸出的警訊。
陸委會提醒國人,以香港的慘痛經驗為戒,守護得來不易的自由生活;也籲請國際社會對中共侵蝕自由人權的作為提高警覺,與臺灣共同捍衛自由民主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