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最貪「黃金署長」黃季敏要入監 涉貪收賄累計判55年8月刑期定讞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02月26日09:55 • 發布於 02月26日09:52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消防署前署長黃季敏被判刑定讞,刑期累計達55年8月(圖/資料畫面)

被稱為「最貪黃金署長」的消防署前署長黃季敏,被控在多件採購案中收賄,檢調搜索時,且在其住處查扣多達20公斤的金條、金磚。最高法院26日針對收賄、洗錢、圖利等共7罪,判決各7月至14年不等刑期,累計刑期55年8月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另有亞航直升機派遣監控系統案、直升機即時視訊傳輸系統案、防救災專用衛星通訊系統案、防災專用衛星通訊系統案,涉偽造文書、圖利等4罪,因有事實不明及理由欠備、矛盾等違誤,撤銷原判決,發回高等法院審理。

全案源於2012年間台北地檢署發動搜索,並在黃季敏位於台北車站對面大樓的「金屋藏嬌」處,查獲總重20公斤的金條11條和金磚17塊,因此外界稱黃季敏為「黃金署長」、「最貪消防署長」。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黃季敏犯14罪,判處1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二審高等法院認定黃季敏犯6罪貪污罪、2罪洗錢罪、圖利罪2罪、偽造文書罪1罪,改判黃季敏應執行16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

★立即加入《三立新聞網》LINE官方帳號,給你最新焦點話題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羞辱少年「最離譜法官」周靜妮撤職定讞 律師資格一併遭沒收

鏡新聞
02

洗髮區淪砲房!人妻美髮師偷吃熟客 綠帽夫裝監視器目睹激戰57次

鏡週刊
03

超尷尬!張啓楷宣傳車車主「這原因」不爽 暴怒拔旗丟地上

自由電子報
04

15年前幫拍廣告小女孩長大了! 與林佳龍溫馨重逢畫面曝光

自由電子報
05

「神鬼律師」破壞電子手環跑了!洗錢1.1億 曾替徐巧芯大姑辯護

太報
06

快訊/天雨路滑釀禍!國3苑裡段轎車自撞護欄「車體變形」 2人當場慘死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