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涉貪案開庭!手下曝「插暗股」女會計稱記錯帳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被控詐領助理費的貪污案,以及假買賣沙鹿莊園豪宅,台中地院去年判處顏7年10月,苑裡營造公司負責人林進福(顏的下屬)判刑7年8月,2人上訴二審,高院今開庭並隔離詢問,林進福強調,自己有擔任助理,不是人頭,顏寬恒是苑裡營造公司的插暗股(五成股權,2400萬元),林的妻子,也是苑裡營造公司會計黃玉萍作證說,檢方查扣帳冊是她做的,針對林進福的助理費,用於顏寬恒購買瑪莎拉蒂豪車等支出,這項關鍵的「收入明細」等帳冊表格,是她自己一廂情願的作法,得知錯誤之後,又太忙而沒有更改。
顏寬恒開庭結束後強調,他期待能公平審判,積極爭取清白,他絕對禁得起考驗,不管是助理的真實,還有金流的問題,「就一張這樣子的一個記錄(指帳冊的表格)」,就造成今天他深陷司法,他希望不要有政治力量干涉司法。
台中地檢署起訴顏寬恒的證據中,苑裡營造公司的會計帳冊是關鍵證物,這家公司的名義負責人是林進福,顏寬恒有50%的股權(林進福指稱是暗股),會計是林進福的妻子黃玉萍,此帳冊中有兩個關鍵表格,其一是苑裡營造公司的「收入明細」,竟記載林進福擔任國會助理的收入(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108萬餘元,這筆錢不是匯給林進福,而是進入苑裡營造公司。
另一表格「支出總表」,則記載林進福的助理費,用於支出顏寬恒購買瑪莎拉蒂豪車頭款72萬餘元,買馬自達轎車與RAV4休旅車,以及支付顏寬恒家人保險費與水電費用等,台中地院據此認定,林進福是人頭,顏寬恒利用林進福當助理的人頭,詐領助理費108萬餘元,再用來支付買豪車等各項生活開銷。
二審今天隔離偵訊時,女會計黃玉萍說,把林進福的助理費,記載到苑裡營造公司的收入,再用於代付顏寬恒的各項開銷,這是她主觀、一廂情願的作法,沒有人叫她這樣記載,丈夫林進福告訴她,不能把助理費記載到苑裡營造公司的收入,她知道自己記錯了,卻又忙碌,沒有時間更正。
法官陳玉聰則質疑,黃玉萍用苑裡營造公司的收入,來支付顏寬恒的買車等開銷,這些廠商是如何找黃玉萍付款?舉例說,顏寬恒買瑪莎拉蒂,車商如何知道要找黃玉萍請款?黃玉萍回答說,部分帳單是寄到苑裡營造公司(例如顏寬恒住處的水電費),至於買車,是車商來找她請款,車商告訴她,「顏董(顏寬恒)要車商請我(黃玉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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