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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一中街被強迫買保養品 女童付100元訂金才脫身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15小時前 • 發布於 15小時前
法制局設有消費者服務中心受理消費申訴。(議員陳俞融提供)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傳出有小學剛畢業的小女生日前相約逛一中街,不料,疑遇強迫推銷,最後女童付100元訂金才順利脫身,家長氣得大罵店家欺負小孩、「是有多缺錢」。台中市法制局指出,目前已接獲四件消費爭議申訴案,其中兩件申訴人撤回申訴,另兩件衛生局處理申請程序後,發函業者15日內妥善處理;未來觀察申訴案是否有改善,再評估是否張貼消費警示公告。

法制局:已接4件申訴

法制局另指出,業者推銷的對象如是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屬限制行為能力人,除依其年齡日常生活所必需,其購買商品(服務)的行為需得到其法定代理人事前允許或事後同意始生效力,「國小學生購買化妝品顯非其日常生活所必需」,法制局與衛生局將前往稽查,了解相關情形並提醒注意銷售手法與對象。

有家長在網路發文指今年才自小學畢業的女兒日前跟同學相約去逛一中街,不料遇到業者以「試擦產品」、「填問卷」等理由帶進店內後,開始強迫推銷保養品,女兒堅拒,但女兒的同學最後被迫付100元才順利脫身,讓家長氣炸「是有多缺錢」。

法制局指出,今年迄今共收到同店家4件消費爭議申訴案,其中2件申訴人已撤回申訴,另2件由衛生局處理第一次申訴程序,已發函該業者於15日內妥善處理。

法制局指出,目前該店家尚有兩件申訴案件尚在處理中者,將密切觀察業者申訴案件有無顯著增加、申訴案處理情形,以及有無違反消保法規等情況,依本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定辦理,再評估是否前往店家張貼消費警示公告。

法制局另提醒,民眾遇消費問題可打全國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諮詢,有消費爭議時也可到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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