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通過協助死亡法案!末期病患可申請安樂死 台灣公投案已到「這進度」
Newtalk新聞
法國國民議會近日表決通過《協助死亡法案》(Assisted Dying Bill),以 291 票贊成、241 票反對,支持在嚴格條件下賦予末期病患選擇協助死亡的權利。這項法案歷經多年討論,雖已四度獲國民議會通過,但此前曾三度遭由右翼勢力主導的參議院否決。法案在正式生效前,仍須送交法國憲法委員會審查。
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根據法案內容,申請人須為成年法國公民,罹患「嚴重且無法治癒」的致命疾病,且病情已進入晚期或末期,並承受持續且無法忍受、或現有治療無法有效緩解的生理或心理痛苦,才能提出申請。
患者須主動向醫師明確表達意願,醫師需在 15 天內完成專業評估及諮詢程序後作出決定。若申請獲准,患者還需經過兩天冷靜期,再由本人自行施用致命藥物;若因身體狀況無法自行完成,則可由醫師或護理人員協助執行。實施當天,醫師仍須再次確認患者是否維持原先決定。
法國總理塞巴斯蒂安.勒科努(Sébastien Lecornu)表示,將把法案部分條文送交憲法委員會審查,以確認是否符合憲法規範。審查重點包括患者僅有兩天冷靜期是否過短、受法律保護或判斷能力受損者是否能真正做出自由且知情的決定,以及以安寧療護為宗旨的醫療與照護機構,是否應提供協助死亡服務等三項爭議。
安樂死議題長年在法國社會引發激烈討論,天主教會及部分醫療團體持續表達反對,認為法案涉及生命倫理及醫療使命等重大議題。然而,多項民意調查顯示,多數法國民眾支持讓末期病患擁有在安寧療護與協助死亡之間自行選擇的權利。
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長期支持推動生命終結相關立法,但兩年前宣布提前舉行國會改選,使法案審議一度延宕。自 2024 年以來,歷任政府對法案推動態度相對審慎,勒科努本人也曾公開表示,對部分條文仍抱持保留態度。
回頭看見台灣,目前根據現行規範,醫師若依病患請託協助執行結束生命,可能觸犯中華民國刑法第 275 條「加工自殺罪」,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黨推動的「安樂死公投」提案,14 日在立院藍白人數優勢下逕付二讀。根據公投主文,擬讓安樂死法制化,讓罹患難以治癒病症者,可依自主意志執行安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