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關押42天重獲自由!100萬交保原因曝 孫鵬親赴法院繳納
藝人孫鵬、狄鶯兒子孫安佐今年5月在IG發布自製噴火裝置測試影片,被拘提時,除了噴火裝置之外,警方還搜出3把具有殺傷力的槍枝。士林地檢署偵辦42天,今(29)天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以及14項罪證起訴孫安佐與經紀人陳昱中,並移審士林地院。
據了解,孫安佐原本是受邀拍攝5支搞笑短影音,是他臨時改拍火焰槍衝流量,一次拿2.5萬元,卻成了槍砲犯。接押庭後法官裁定孫安佐1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而父親孫鵬也赴法院辦保,繳納完成後,面對媒體詢問,他未多作回應,只說「辛苦了、謝謝」,隨後快步離去。
孫鵬親赴法院辦保,繳納完成後,面對媒體詢問未多作回應。圖/台視新聞
法院說明,孫安佐承認自己沒有合法許可,卻持有模擬槍,但對於起訴書指控的其他犯罪內容都不承認。但共同被告和證人的證詞可以互相印證,且檢察官有現場勘驗以及槍枝鑑定報告,還有同案被告之間的對話紀錄,以上證據加起來,足以認為孫安佐嫌疑重大。法院認為,檢察官偵查完畢,證人都已經作證,且案件中的槍枝也都被扣押,所以孫安佐難認有滅證、勾串證人之虞。
但孫安佐2018年赴美念書時,就曾因非法持有槍枝零件、彈藥等案件,在美國被判刑並執行,之後返台因法律程序問題裁定不受理公訴,但孫安佐又在2018、2019年間又上網購買本案涉及的槍枝並持有,因此法院認為他有反覆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可能。此外,孫安佐持有的槍枝數量不少,還涉及其他多項犯罪,可能刑期不輕,所以法官認定他有逃亡的可能性。
最終法院考量,孫安佐雖有再犯及逃亡風險,但他被羈押了一段時間,應該有所警惕,且兼顧被告的家庭、身分、經濟能力等等,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因此裁定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審理期間不得接觸同案被告及證人。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責任編輯/施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