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訕變性騷!男告白代價2萬 掀兩派戰火
走在路上遇到陌生人搭訕、告白,到底是浪漫還是性騷擾?台中一名男子在一處公車站候車時,發現一旁女子小美(化名)長得很好看,便長時間在騎樓逗留、觀察對方,最後主動靠近,小聲對小美說「我喜歡你」。
這番舉動當場讓小美感到害怕與極度不適,立刻傳訊息向母親求助並報警。男子事後被依《性騷擾防治法》裁罰2萬元,他不服提出上訴。不過法院勘驗監視器後認為,男子持續注視、死纏爛打,最後向陌生女子示愛,已超出一般陌生人互動的分際,足以讓人感到畏懼與冒犯,因此駁回上訴,該男確定要為這一句「我喜歡你」付出2萬元代價!
消息曝光後變成大型兩性戰場,有人直呼大快人心,跟蹤搭訕本來就是變態行為;但也有人崩潰大喊,這根本是「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的終極法院認證!
👉 來聊聊你的陌生告白觀點:
▍你認為在路上對陌生人說我喜歡你,並伴隨長時間注視,到底算不算是性騷擾?
▍這個罰款2萬的判決,你覺得是保護了女性的人身安全,還是過度限制了人民的交友與戀愛自由?
▍如果你想要認識陌生朋友,你會怎麼做?
👀大家在路上有被陌生人熱情搭訕,甚至一開口就告白的經驗嗎?歡迎貼文分享
*本文由AI協作,經編輯審稿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