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更名公路養管費7月開徵 繳納金額、時間不變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8日電)配合公路法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交通部公路局今天表示,今年7月是更名後首度開徵,繳納金額、繳費時間與管道皆與以往相同,請車主依原規定金額繳納。
公路法部分條文已於114年12月19日修正公布,正式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養管費,主要是為了精準反映費用實際用途,讓民眾清楚這筆款項是專款專用於公路養護、道路修建及安全管理。
公路局今年預計將針對2024萬輛汽、機車車主,寄發合計1407.9萬張繳款通知單(含紙本與電子)。
公路局長林福山表示,汽車燃料使用費名稱已使用約66年,今年7月是公路養管費更名後首次自用汽車及機車開徵養管費,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徵收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費額)。
林福山指出,各區監理所陸續寄發的繳費通知單,外觀僅有抬頭與收費項目全面改印為新名稱,其餘繳納金額、繳費時間與繳費管道皆與以往完全相同,車主可依原規定金額繳納。
公路局表示,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已於115年5月21日修正名稱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目前尚有部分銀行仍在處理更新,因此繳費管道畫面為舊名稱汽車燃料使用費(或汽燃費),請民眾放心繳納。
林福山指出,現行官方通知管道除了傳統紙本繳費通知單外,還包含簡訊及電子繳款單;為推廣並嚴防詐騙,這次還邀請男星江宏恩拍攝30秒宣導廣告。
公路局表示,所發送監理簡訊短碼專屬為「111」,官方網站唯一認明「 https://www.mvdis.gov.tw/ 」,並提醒民眾務必遵循「3不原則」,不點擊來路不明連結、不在可疑網址輸入個資、不下載來源不明App。
另外,電動車預計將於2030年開徵公路養管費。林福山表示,因還在推廣階段,因此現行仍免徵,目前電動汽車、機車各約14萬輛、80萬輛,依市場狀況推估,2030年燃油車占比仍將過半。
至於未來電動車開徵公路養管費的收費標準,林福山指出,將以對應燃油車的cc數為基礎計算收費,目前已委託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進行研究。(編輯:楊昇儒)11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