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會合作攜手地方 加速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內政部今(29)日在行政院會報告「加速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程去化策略」規劃時指出,今年正式實施「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新制。近期行政院及內政部共召開10場溝通協調會議,經聽取各界建議及整合跨部會資源,包括「擴增去化量能」、「簡化土方運送流程」、「GPS雙軌並行並開放小貨車申裝GPS」等3項配套已達共識,以有效追蹤土方流向及遏止不肖業者違法傾倒營建廢土與營建廢棄物的不法行為。
內政部說明,今年正式實施「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新制,借重GPS系統及電子聯單等科技管理。在「擴增去化量能」方面,以暫置場處理方式,由中央提供場地、地方協助管理,目前行政院已協調臺北港14公頃、臺中港5公頃、桃園科技園區6.7公頃、彰濱工業區82公頃及臺南大學七股校區27公頃等處積極提供土石方暫置土地。「簡化土方運送流程」方面,經過專業人員簽證後,有價土方得從營建工地端運送至砂石場、水泥廠、預拌廠等目的事業處理場所,能加速土石方處理效率及去化。「GPS雙軌」要求砂石車必須裝GPS才可上路,與地方政府既有系統雙軌並行,並開放小貨車申裝GPS。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截至昨(28)日為止,全國裝機總申請量共有6,855輛,裝機中493輛,已有6,362輛可上路,加計環境部環保車機砂石專用車1,633輛,共有7,995輛可立即清運土石方,並考量部分縣市已自建GPS系統,後續將兼採內政部及環境部GPS系統,與地方政府自建系統雙軌並行機制,讓清運車輛服務更具彈性。
行政院長卓榮泰聽取報告後表示,為解決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問題,並杜絕不肖業者非法棄置行為,核定「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及「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盤點陸域、海域、港區等最終去處,要求源頭減量及土方交換等做法,強化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式,並要求強化清運處理機構運用GPS、衛星與無人機空拍等科技管理, 加強稽查執法,以達全程流向管理,並且促進土石方資源有效循環及妥善利用,創造產業經濟與環境保護共好。
卓揆指出,內政部去年8月會商環境部令頒全國統一聯單格式並自今年1月1日開始生效,同時要求土方清運車輛需安裝GPS及追蹤土資場後端最終去處,但近期因去化困難,導致各縣市發生土石方收受費用異常狀況;因此,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研商對策,具體提出3項策略,有助提升效率並加速去化,中央與地方、政府與民間將共同合作處理。
卓揆也請各相關部會積極落實要求所轄工程,從規劃設計就要源頭減量或土方平衡,也請交通部及經濟部加速推動填海造陸計畫,並呼籲各地方政府共同建置公有暫置場;請內政部務必與各縣市政府緊密協調,要求在農曆年前針對暫置場完成啟用程序,並訂定自治條例全力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