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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熄火牽車過馬路再騎乘算闖紅燈!騎士撕罰單推擠警遭壓制

TVBS

更新於 01月24日13:30 • 發布於 01月24日08:37 • 顏聖芬 顏睿陞
熄火牽車再騎乘,騎士闖燈遭罰竟撕毀罰單。(圖/TVBS)

路上有常會看到,不少騎士發現號誌轉紅燈,因為不想等就熄火牽車穿越馬路,把自己當行人!日前台北市有外送員貪圖方便,牽車過馬路被警方抓包,竟徒手撕毀罰單,當場爆發激烈拉扯,造成兩名員警受傷,事後自己也吃上官司。

事發當時,員警遠遠就注意到該名騎士熄火下車牽機車過馬路,待通過後隨即催油門騎乘,警方認為此舉構成闖紅燈行為,遂將騎士攔下。員警向騎士說明,停紅燈時應前往待轉區待轉,即使以牽行方式通過,放開後仍算是騎乘狀態。然而騎士堅持自己並未違規,情緒激動之下竟直接搶走員警手中尚未開立完成的罰單並將其撕毀。員警當場告知騎士此舉已涉及毀損公文書,雙方隨即爆發肢體衝突,過程中騎士激動推擠員警,造成2名員警多處擦挫傷,騎士最終被壓制在地。

現場直擊確實有不少騎士會利用行人專用時相的時間,直接騎車或熄火牽車過馬路,將自己視為行人,只為了少等一次紅燈。尤其該路口人流量大、交通繁忙。關於熄火牽車過馬路是否構成闖紅燈,關鍵在於「行為的連貫性」。

若以牽引方式移動車輛通過停止線,隨後又繼續騎乘,則整個行經路口的過程屬於駕駛行為,確實構成闖紅燈。非當事律師余韋德表示,目前實務上法官大多會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判斷行人牽機車是從頭到尾都用牽的,還是看到紅燈時才跳下來牽車,若屬後者,容易被法官認定為脫法行為,原告的主張將被判定無效。

若車輛確實拋錨停在路中間,整趟路從頭到尾都以牽行方式移動,便能證明並非鑽法律漏洞。警方也會調閱監視器加以確認,民眾切勿自作聰明,以為熄火牽車上路就可以不遵守交通法規,一旦被查獲,將面臨1800至5400元罰鍰,狡辯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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