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化推手涉賣大學宿舍私吞2850萬 墊高價金詐貸銀行1.6億遭訴
知名無照律師、曾聲請釋憲促成「通姦除罪化」周方慰,為富邦綜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非富邦集團相關企業),涉盜賣公司資產嘉義南華大學集賢樓宿舍,又買家共謀墊高買賣合約至2.3億元,向銀行詐貸1.6億。台北地檢署今偵結因背信、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5人,對周具體求刑5年。
檢方指出,鈞言公司負責人蘇哲彥仍在國外未回國,通緝中。在押的周始終否認犯罪,不排除與其他證人勾串脫免蘇的罪責,建請法院羈押禁見。周侵占公司票款、盜賣公司資產,更與林等人對銀行施行詐貸,不應薄懲,建請量處5年徒刑;璽美公司實際負責人林柏傑,及華柏公司前後任負責人余國華、陳柏佑則各具體求刑4年。宸興國際開發公司實際負責人張威賢涉詐欺罪起訴。
周男違法承攬民事訴訟,並以裸照恐嚇前女友「圖文並茂、鐵定比曾格爾的新聞更勁爆」,逼迫簽下1千萬元「分手賠償」本票。台灣高等法院依違反律師法、恐嚇取財未遂合併判處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定讞。
檢調追查,富邦綜合開發持有集賢樓宿舍,與大學校方簽訂校外學生套房宿舍包租契約,但因履約租金問題延伸民事訴訟糾紛,訴訟於2015年成立和解,校方以分7期開立未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賠償支付2850萬元,周男涉嫌侵占款項挪為私用。
起訴指出,周男2020年間涉背信出售集賢樓宿舍,私下代表公司和璽美、鈞言公司簽訂三方協議書,同意將宿舍移轉登記給鈞言公司,且涉挪用校方開立給公司的支票款項2850萬元。
檢方查出,林、周、余、陳2020年涉共同詐欺板信銀行房屋貸款,共謀墊高集賢樓宿舍買賣價金至2.3億元,遠高於實際成交金額1億4300萬元,銀行誤信實際成交金額及營運現狀良好,核貸7成,詐害銀行1億6千萬餘元等逞。另,蘇、余、張、陳涉共同詐領板信銀行紓困專案貸款,涉提供不實租約、虛增租金收入,詐貸3千萬貸款額度,又持假發票致銀行核撥2096萬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