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死刺青師夫妻 莽男揚言要還要殺死家屬、警察!仍判無期確定逃死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屏東男子19歲許濸雄未預約就到刺青工作室,被黃姓刺青師傅要求離開,許男不爽,事後買汽油到黃男工作室縱火,致黃男及妻子被燒死,一審屏東地院國民法官庭依殺人罪判許男無期徒刑,黃男夫妻的雙親均上訴請求法院判處許男死刑,但高雄高分院仍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定讞。民事部分,屏東地院去年6月判許男要賠黃男夫妻雙親各1173萬、889萬元,共計2062萬元。
法院判決指出,許濸雄(犯案時19歲)先於2022年5月14日、6月2日、8月9日3度到黃姓刺青師的工作室,要求黃姓老闆刺青未果。1年半後,許男於2023年10月27日中午1時40分許,在未預約下直接到黃姓刺青師的工作室要求刺青遭拒,並遭黃男要求離開,2人發生爭執,許男心生不滿,竟計畫縱火報復,同年10月29日凌晨3時許,他到加油站及五金行購買汽油及火柴後,1小時後在黃男的刺青工作室外縱火,燒死黃姓刺青師夫妻。
法官認為,許濸雄明知刺青店內是木質裝潢,汽油是易燃物,很容易引發火勢,卻在2023年10月29日凌晨4時許到達現場,將汽油潑灑停放在工作室外的2輛重型機車後,再點燃預備好的火柴後放火,隨即離開現場,黃男夫妻在睡夢中被濃煙嗆醒後受困火場,被警消救出時已無生命跡象,黃男的28歲妻子當場不治,而黃男則在加護病房搶救8天後仍回天乏術。
檢警調查認為全案是人為縱火,經調閱相關監視器資料,發現是許濸雄所為,案發當天下午就立刻逮捕許男,當時許男才剛睡醒,還不爽地問警察,「什麼事啊?」,許男被逮後還拿出藥物強調自己罹患憂鬱症,辯稱只是想給對方教訓,沒想到會鬧出人命,檢方因此依殺人罪、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起訴許男,一審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死者家屬不滿一審未判死刑,上訴請求法院判許男死刑,並稱許濸雄在家屬會見時,曾揚言出來後要繼續殺他們,因此請求二審判許男死刑,高雄高分院雖認許男曾揚言要把死者家屬及警察殺光,出言不遜,又雖出具押期間的親筆書信表示懺悔,但實際上完全沒悔意,且態度惡劣,審酌後仍維持無期徒刑原判,駁回上訴,全案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再駁回上訴定讞,確認許男逃死。
至於民事部分,黃姓刺青師夫妻的雙親各自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屏東地院去年判許男要賠償黃男父母1173萬3655元,黃男妻子的父母889萬0367元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