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力國手加入詐團喊「誤入歧途」 拿出獎狀求交保被駁回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北市葉姓男子曾是角力國手,去年加入詐團,向7名被害人收取1634萬餘元,一審依7個詐欺罪判刑4年10月,二審改判4年。近日葉男羈押期滿,葉男拿出歷年獎狀,聲稱自己因傷誤入歧途,希望給予交保,讓他重返體育界,把生活回歸正軌,台中高分院認為他提出的體育特長等理由,與羈押原因無涉,將他聲請駁回。
判決指出,葉男去年8月加入詐團,在台中設立科技公司門市,佯裝合法虛擬貨幣幣商,以投資虛擬貨幣、高報酬等話術,誘使至少7名被害人上當,共投入1634萬3100元,葉男則從中得到1萬5000元報酬,經警方破獲逮補,檢方依法起訴,台中地院一審依7個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刑4年10月、併科罰金20萬元。
葉不服上訴,主張自己坦承犯罪,在詐團擔任面交角色,是首次從事此工作,他發現可能涉及詐欺時,就返回台北未再犯案,請求輕判。合議庭審酌,葉男所犯非輕,但已與4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履行,撤銷改判4年、併科罰金16萬元,仍可上訴。
近日葉的羈押期滿,他主張自己無前科、是初犯,過往體育表現良好,曾任角力國家代表隊選手,後因傷無法繼續,需要長期復健恢復身體,還拿出歷年獎狀及醫院證明書等,稱自己誤入歧途,深感悔恨,希望復健後繼續往體育界發展,把生活回歸正軌,分擔家中經濟,請求具保停押。
法官認為,在原有犯罪網絡猶存且誘因大的情形下,極易萌生從操舊業的動機,被告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且聲請理由與有無羈押原因無涉,仍有羈押必要,將葉的聲請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