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做到翻臉!立德電子告錸鑫新能源 22台儲能櫃成導火線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儲能產業爆高額貨款爭議!上市電子零組件廠立德電子(3058)與錸鑫新能源因22台儲能電池櫃對簿公堂,涉及尾款173萬2500美元、折合約新台幣5494萬元。錸鑫新能源主張交易實為「虛增營收」的過水安排,否認付款義務;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買賣契約有效,判錸鑫新能源須給付尾款,另賠近70萬元倉租費。
錸鑫新能源2022年5月25日向立德電子訂購50台中國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生產的儲能電池櫃,每台價格10萬5000美元,原約定總價525萬美元,加計5%營業稅後共551萬2500美元。雙方約定,錸鑫新能源收到PI後3個工作日內支付30%訂金,剩餘70%尾款則須於出貨前21日付清。
錸鑫新能源同年6月先支付157萬5000美元訂金,之後雙方合意將採購數量由50台下修為34台,含稅總價374萬8500美元,並分為12台、22台兩批出貨。立德電子則退還刪減16台的訂金50萬4000美元。
首批12台完成交貨並付清尾款,但剩餘22台原訂2023年1月出貨,錸鑫新能源依約應先支付173萬2500美元尾款,卻遲未付款。立德電子主張,貨物進口後長期存放倉庫,多次催款及要求受領均未果,因此提告追討貨款及倉租。
錸鑫新能源抗辯,實際交易應是其與錸鑫科技之間的買賣,立德電子只是為增加營收而加入,屬於沒有真正交易意思的「過水交易」;另主張先前12台採先交貨、後付款模式,剩餘22台既未交貨,就無須先付款,並質疑設備存在保固、檢查報告及電芯SOC過低等瑕疵。
法官認為,錸鑫新能源提出的Excel資料遭立德電子否認,且無其他證據佐證,無法證明是假買賣。法院另查,錸鑫科技、立德電子及寧德時代原有合作架構,由立德電子取得相關產品獨家銷售權,錸鑫新能源也早已知悉,因此須透過立德電子購買,難認是非常規交易。
法官指出,雙方有正式報價單,錸鑫新能源確實支付訂金,首批12台也已完成交貨及付款,足認買賣契約有效;至於產品瑕疵部分,錸鑫新能源提出的資料也不足以證明22台儲能櫃已達可解除契約或拒絕付款的程度。
士林地院因此判錸鑫新能源須給付立德電子173萬2500美元,並自2023年9月26日起按年息5%計息;另須支付69萬7902元倉租費及利息,其餘倉租請求則遭駁回。
立德電子主要從事電源供應器及磁性元件製造,產品應用涵蓋網通、5G基地台、消費性電子、不斷電系統(UPS)等領域,近年也積極布局新能源事業,跨足太陽能、大型儲能案場及電動車充電樁等業務,朝能源系統整合服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