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診所免評鑑!石崇良:醫學會承諾自律
[NOWnews今日新聞] 衛福部日前預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於醫美有所約束,經過兩次醫界溝通會議,達成3點共識,包括原先預計醫美診所須接受評鑑,但會後達成「改由輔導認證」;另外醫美手術執行的大外科系,納入「家醫科」等;同時設定落日條款,終結醫學生未完成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就投入美容醫學的「直美」現象。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提到,特管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11月26日和部定專科醫學會、協會等40個專業團體、代表討論。她表示,包括執行醫美手術時,須有大外科專科醫師資格才可執行美容醫學手術,包括外科、神經外科、整形外科、骨科、泌尿科、婦產科、眼科、耳鼻喉科、急診醫學科、皮膚科、家庭醫學科。
劉越萍表示,在醫學美容處置,如光電、針劑等醫師也設有落日條款。108年以後畢業的醫學生,都要完成PGY訓練才能從事美容醫學服務,若已在業界工作,須補完PGY訓練;108年以前畢業的醫學生,若未具專科資格且已是有實際臨床經驗的醫師,施行特定美容醫學處置,在提供具體處置實例並經訓練可繼續施作。相關的訓練則由醫師公會和專科醫學會執行。
至於在醫美診所執行高風險手術,先前衛福部長石崇良提到,預計納入評鑑,但醫界出現反對聲浪。而劉越萍也說,會議後,與會代表也認同「在病人安全之下,以輔導認證取代強制評鑑,用自律、透明達成病人安全目標。」也就是改採「輔導認證取代強制評鑑」。
石崇良則說,診所部分相當擔憂,可能看到醫院評鑑的繁瑣跟負擔,因此也提出評鑑制度需要進行改革。他表示,醫學會也同意以自律的精神、透明公開;但還是要觀察未來執行結果。
石崇良表示,將由衛生局列冊,從手術類先經過認證開始,假設進行大型手術的醫美診所未經過認證,會請衛生局加強督導、考核。另外認證基準也會要求要有一致性。
初步統計全台執行9大高風險手術的診所約300至400家,石崇良強調,若輔導認證的執行狀況不佳,也不排除會強制實施評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