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貓人注意!家貓未植入晶片明年元旦起開罰 最高1.5萬元
養貓人士注意!農業部今年開始實施規定,為防止隨意棄養、未絕育造成繁殖問題惡化等,飼主必須為家貓植入晶片並辦理寵物登記,但僅宣導未開罰,罰則將於明年元旦起生效,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強化飼主責任。
依據《動物保護法》,民國97年起飼主必須為犬隻植入晶片,並辦理寵物登記,違反規定者可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114年1月1日開始也納入家貓,但相關罰責115年1月1日才生效,罰鍰相同。
農業部每兩年辦理一次寵物統計,最近一次是112年,全台約有131萬隻,113年共14萬6430隻已植入晶片,宣導一年後增加至16萬4388隻。
農業部為強化家貓飼主責任與管理,113年12月16日公告修正「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增列貓為應辦理登記之物種。
農業部指出,貓隻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除提高走失後尋回機會外,登記資料可制度化管理貓隻絕育情形,通過法規適度遏止隨意棄養、未進行絕育的行為,避免因未絕育造成非法繁殖、買賣、流浪貓問題惡化。
根據動保法規定,115年1月1日起,家貓未完成植入晶片及登記者,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張小姐飼養過6隻貓,全部都結紮,只有1隻植入晶片,她說,這隻是2年前收養的,當初因家裡已有5隻貓,看到這隻流浪貓時,不忍其在外流浪,先整理後帶回家,並安排送養。為避免遭到棄養,她決定幫貓咪植入晶片,但後來送不出去,乾脆自己養,現在家中剩下3隻貓,其他都養到10幾歲終老,照顧得非常周全,不會發生走失及棄養,沒必要植晶片。
陳先生養3隻貓,全部完成結紮,2隻來自收容浪浪的單位,都已植入晶片,認養時將飼主名稱從收容單位改為自己的名字,另一隻則是在路邊撿到,養了快6年。他說,住家在大樓,電梯是密閉空間,樓梯間的門很厚重,貓咪推不開,住家門窗均安裝防任意開啟設施,貓咪很安全,沒想過需要植晶片。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