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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籃史上最大假球案海撈2473萬 柯旻豪等10球員判決出爐「最重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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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年11月17日13:24 • 發布於 2025年11月17日03:14 • 上報快訊/簡紹儒
職籃SBL裕隆納智捷爆出最嚴重的簽賭案,整案不法所得高達2400餘萬,主嫌柯旻豪(左)被判7年徒刑、吳季穎則為2年。(合成畫面/取自裕隆納智捷FB)

職籃SBL裕隆納智捷爆出台灣籃球史上最嚴重的打假球風暴,多名球員被控一邊自己下注、一邊收錢集體放水操盤。士林地檢署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等罪嫌起訴柯旻豪、吳季穎等15名被告,沒收不法獲利達2473萬元。案件審理期間,多名球員在「是否刻意放水」的供述反覆不一,審判歷時近1年9個月。士林地院今(17日)正式宣判,其中主嫌柯旻豪居於核心地位,勾串並指示裕隆隊及其他球隊球員共同控制分數詐取賭金,判處7年徒刑;其餘球員刑度分別為:吳季穎2年、吳祐任4年10月、周暐宸4年9月、顏聞佐5年、邱忠博3年4月、陳品銓4年4月、黃鉉閔4年9月、李其恩1年8月、斑霸5年2月。

非球員涉案部分,法院今天也一併宣判。負責聯繫下注的邱繼緯(綽號「邱哥」)因協助操盤,被判2年徒刑,緩刑5年,並沒收不法所得3萬5000元。吳季穎的前女友黃品瑄則因代為下注,被判1年,緩刑2年。其餘3名參與下注的友人也遭定罪,其中張姓被告判刑8個月、游姓被告9個月(皆未獲緩刑),另有邱姓被告判1年,獲緩刑2年。法院對相關共犯的量刑與緩刑安排,也顯示此次放水集團網絡廣、涉及層級多。

檢警梳理整季賽事後發現,第20季SBL例行賽雖共有38場比賽,裕隆最終以19勝11負坐上龍頭寶座,但實際上至少18場比賽被球員暗中下注、其中7場更被刻意操控比分。調查指出,先發控衛柯旻豪、得分後衛吳季穎,以及塞內加爾籍主力中鋒斑霸,是整起簽賭操作的關鍵人物;另有翁嘉鴻、周暐宸、顏聞佐、邱忠博、陳品銓、吳祐任、黃鉉閔、李其恩等球員陸續被查出涉入,顯示隊內長期存在團體式、分工明確的非法放水機制。

透過地下賭盤組頭邱哥牽線 吳季穎下注金額屢破網站上限

檢調進一步追查發現,前九太科技助理教練邱繼緯(邱哥)不僅是球員投注的管道,更同時身兼地下賭盤組頭,成為整起假球案的關鍵樞紐。柯旻豪、周暐宸等人透過邱繼緯下注,之後又拉攏吳季穎、顏聞佐等隊友加入,形成球隊內部的「簽賭傳銷鏈」。其中吳季穎下注金額狂飆、屢破地下網站上限,甚至動員前網紅女友黃品瑄、同學與友人代為下單,成為整條賭博網路中投注最凶、牽線最廣的球員,暴露出球隊內部長期存在有系統的非法賭球結構。

另外,檢方也查出共有11場賽事雖未達到「確定假球」的程度,但球員仍集體參與簽賭,賽事公平性同樣遭嚴重侵蝕。偵查階段,吳季穎原本坦承犯行,甚至指出柯旻豪涉入放水;但一到法庭,他的說詞開始轉變、態度明顯鬆動。至於柯旻豪則堅稱自己「只有下注、沒有操盤」,甚至辯稱給隊友的錢只是「打牌吃紅」,並非假球「放水費」。

主嫌柯旻豪下注取得47萬被判7年 吳季穎與女友海撈1568萬被判2年

檢警清查資金流向後發現,整起SBL裕隆假球簽賭案不法獲利高達2473萬元,其中由吳季穎與前女友黃品瑄聯手下注、抽頭所得最多,兩人合計進帳1568萬元,為整個簽賭鏈的最大受益者。柯旻豪則從下注與分紅中取得約47萬元;其他涉案球員依參與程度與協助操盤情況,各自分得不同金額的不法報酬,形成完整而且層級分明的黑金簽賭網絡。

士林地檢署今年2月2日公布起訴結果時指出,全案由重大刑案專組主任檢察官葉耀群、檢察官邱獻民統籌,並由刑事局偵四大隊協助偵辦。為釐清案情,檢方動員7名檢察官與檢察事務官,逐一比對比賽影像、下注金流及各項人證物證。調查結果顯示,裕隆球員在2022年底至2023年5月的球季期間,至少涉入十多場簽賭,並於其中7場以「怪投亂出手、刻意掉球、罰球離譜、完全不跑戰術」等行為操控比分,嚴重動搖職籃比賽的誠信基礎。

檢方最終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21條第2項「三人以上共同以詐術破壞賽事公平」等罪名,將15名涉案人士提起公訴,名單包含10名現、退役球員與4名替其下注的友人,並向法院聲請追徵、沒收超過2000萬元的不法利益。至於唯一未現身到案的翁嘉鴻,已在案發後逃往中國,檢方已另案發布通緝,全案仍在持續追查中。(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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