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高虹安復職申請!內政部辦理進度曝光 「停職薪水怎麼算」劉世芳全說了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詐領國會助理費案,台北高等法院16日二審逆轉,改依《刑法》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撤銷貪污罪有罪判決。有關高虹安復職市長一事,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上午說明,已在昨日下班左右收到新竹市政府函文,公文正在簽辦當中。
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犯罪所得11萬6514元,台北地方法院去年7月26日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當天下午1時發出新聞稿表示,依《地方制度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並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
高虹安及檢方提起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昨日宣判二審,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內政部上午11時許發布新聞稿說明,高虹安因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案件,台灣高等法院今日撤銷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高虹安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可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將於收到其復職申請書後依法辦理。
劉世芳今日上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質詢,會前受到媒體堵訪時表示,昨日下班左右接到新竹市政府來函,請求讓高虹安恢復市長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78條,「我們現在這個公文正在簽辦當中」。媒體追問,簽辦時程需要多久?劉世芳回應,若完備其他簽辦程序,會相當快,但她本人還沒看到公文。
至於部分人士關切高虹安被停職1年5個月的薪水是否將補發?劉世芳則說,「我們復職以後就照常啦,就會給啦,這沒什麼,反正就是程序上是怎麼走,就是怎麼走啊,不會有人任何其他的」。(推薦閱讀)不用倒閣、免換卓榮泰?趙少康曝「朝野僵局最佳解方」:民進黨做得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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