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男毒駕誤認「仇家跟蹤」 持自製獵槍當街開火遭逮
花蓮玉里鎮57歲彭姓男子疑似吸毒後開車上路,誤認後方貨車為「仇家跟蹤」,竟持自製獵槍朝對方射擊示威,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玉里警分局獲報後迅速調閱監視器,不到2小時即循線逮人,並查獲非法槍枝與毒品器具,訊後依法送辦。
玉里警分局今天指出,上月31日上午7時許,21歲彭姓男子駕駛小貨車,沿193縣道南下,準備前往玉里車站載貨。行經玉里鎮坪頂部落附近路段時,前方一輛白色轎車突然減速,隨後駕駛竟持槍朝貨車方向射擊,貨車駕駛驚嚇之餘緊急煞車並立即報警,所幸未遭子彈擊中。
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警力趕赴現場採證,同步啟動「鷹眼小組」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迅速鎖定涉案白色轎車行蹤。警方發現該車案發後一路向北逃逸,經持續比對影像與路線,於當天上午9時30分左右,在玉里鎮中華路一處鐵皮民宅前發現涉案車輛。
警方隨即集結警力上前盤查,當場逮捕彭姓男子,搜索車輛時,在後座腳踏板處查獲一把非法自製獵槍,並起出工業用底火(喜得釘)及鋼珠一批,初步檢視槍枝結構完整,已送交鑑識單位檢驗其殺傷力。
警方進一步附帶搜索時,又在彭男隨身物品中搜出安非他命吸食器、注射針筒及毒品殘渣袋,彭男供稱,當時開車途中發現後方貨車一路「緊跟」,誤以為是仇家上門尋仇,一時情緒失控才持槍開火。
警方懷疑彭男施用毒品導致精神狀態不穩,當場對其實施唾液快篩,結果呈現毒品陽性反應。另查出彭男不具備原住民獵槍持有資格,且作案車輛竟懸掛已註銷車牌。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刑法恐嚇罪及公共危險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車牌違規部分,則依道交條例開罰並查扣車輛。
玉里警分局長黃清暉表示,民眾於行車過程中如發生誤會或糾紛,應保持冷靜並立即報警處理,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做出危險行為;警方秉持犯罪零容忍原則,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不法行為,均將嚴正執法、迅速查辦,持續守護轄區治安,確保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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