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崩壞誰的錯?關鍵竟在「這段錄影」 法官:不准離
一場婚姻風暴!法院審理一起離婚訴訟,男子小承控訴妻子小晴(均化名)長期冷暴力、家庭干預嚴重,甚至導致他的身心俱疲,憤而訴請離婚。不過,法官審酌雙方互動與證據後認定,婚姻雖有衝突,但尚未達「無法維持」程度,因此,判決駁回離婚請求,仍然維持婚姻關係。
據判決指出,小承與小情於2007年結婚,小承主張,婚後雙方常因金錢分配與子女教養理念發生爭執,尤其長子年幼時,小晴並未善盡照顧責任,多數家務與育兒壓力均落在他身上。加上小晴長期沉迷網購,並頻繁與其發生口角,家庭氣氛緊張。
更讓小承難以忍受的是,小晴的母親長期頻繁進出夫妻住處,甚至停留長達半個月以上,導致其長期處於壓迫與敵意環境中,身心不堪負荷。他也指控小晴對其母親出言不遜,甚至貶低家教,造成家庭關係惡化。
然而,案件關鍵卻出現重大轉折。法院勘驗錄影畫面發現,小承曾在家中情緒失控,將整齊堆放的衣物掃落地面並踩踏,甚至將房內衣物丟至走廊,場面混亂,兩名子女全程目睹。此外,小承還曾與岳母發生拉扯,導致對方行李箱內物品散落,衝突激烈。
更引發法官關注的是,小承曾透過通訊軟體與女子對話,內容涉及性交易時間與價格,甚至留下電話。雖然小承辯稱雙方僅是聊天,但法院認定,已違反婚姻忠誠義務,嚴重破壞夫妻信任基礎。
對此,小晴則反駁指出,小承自2023年起情緒起伏劇烈,常以言語威脅甚至出現失控行為,讓她與子女長期處於恐懼與壓力之中,才不得不搬離住所。她強調,自己仍願意透過諮商修復關係,並提出具體家庭重建計畫,希望挽回婚姻。
法院綜合雙方主張與證據認為,婚姻確實出現摩擦與裂痕,但衝突並非全然可歸責於小晴,且小承自身行為亦對婚姻破裂有重大影響。加上小晴仍展現維繫婚姻的誠意,並未完全喪失共同生活意願,因此難認婚姻已達無法挽回程度。
法官強調,婚姻本質在於雙方互相包容與經營,衝突並不等同破裂。若未達法定離婚要件,法院無法僅因一方主觀不願繼續婚姻即判准離婚。法院認定,小承未能舉證小晴有不堪同居之虐待或重大可歸責事由,因此,判決駁回離婚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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