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半島銀合歡移除 每公頃最高補助16萬
鼓勵私有地、原民保留地及公有出租地造林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銀合歡入侵恆春半島,造成原生植物生長不易,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昨發布「屏東縣恆春半島銀合歡移除補助作業要點」,針對恆春半島私有土地提供移除補助,鼓勵土地所有權人或承租人積極移除銀合歡,並銜接獎勵造林政策重新植林,最高每公頃補助十六萬元。
林保署屏東分署表示,此次銀合歡移除獎勵補助範圍為屏東縣恆春鎮、滿州鄉、車城鄉、牡丹鄉、枋山鄉及獅子鄉等恆春半島地區,遭銀合歡入侵占比達二十%以上之私有土地、原住民保留地,或國、公有土地出租造林地。
林業保育署指出,補助依銀合歡覆蓋率或株數所占比例分級計算,達八十%以上者,每公頃補助十六萬元、五十%以上未滿八十%,每公頃補助十二萬元、二十%以上未滿五十%,每公頃補助八萬元,至一一七年為止,為期三年,申請期間自每年一月一日至六月卅日止。
林業保育署經管的國有土地出租造林地,由屏東分署所屬各工作站受理;公有土地出租造林地、私有土地及原住民保留地,由申請區域所在地鄉鎮公所受理,申請人應於當年度十月十五日前完成銀合歡移除;於一一五年及一一六年申請的案件,如因配合造林季節需要,可於當年度九月卅日前申請展延,最遲可延至翌年四月卅日前完成。
林保署表示,全力推動「移除+造林復育」,希望能進一步減少恆春半島銀合歡覆蓋率,恢復原生植群。